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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所有制形式,符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具有制度上的优越性;它是新型的合作经济、集体经济,具有明显的公有性;它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生长点,具有一定程度的先进性.股份合作制毋须向股份制过渡,也不会演化为个体私营经济.它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存在,并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