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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迄今为止一个公认的事实是,美国一方面具有最“古老”的自治实践、法治传统和当今世界上最庞大、最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另一方面,美国又拥有当代西方乃至整个世界的最成熟的市场机制、最系统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比较有效率的宏观调控组织。本文拟借助“人本主义经济学”的思想成果,探讨社会法律制度界面和经济机制界面之间各主要接口的设计原理,判别美国社会法律制度对于其经济机制的支持效率和相容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