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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税政策的变动
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农产品进口关税从整体上看呈现下降的趋势。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2005~2009年农产品最惠国实际实施税率与2000~2004年相比,美国从5.8%略降到5.4%,欧盟从16.7%下降到13.1%,日本从25.1%下降到23.8%,韩国从103.8%下降到90.2%,阿根廷从12.2%下降到10.5%。东盟的关税水平虽然2005~2009年整体比2000~2004年略有上升,但2008年和2009年2个单独年份的关税水平已经低于2000~2004年间的平均水平。
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产品中高关税的使用有增加的趋势。比较2000~2004年和2005~2009年采用高关税(最惠国实施税率的简单平均3倍以上)的税目占农产品税目的比重,除了东盟国家有所降低外,其他贸易伙伴大多上升,而且欧盟和日本差不多增加了1倍。
从2008年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农产品关税配额使用情况来看,韩国是使用农产品关税配额比例最高的国家,占农产品税目的17.9%;欧盟次之,占15.1%;之后是日本和美国,均占9.5%。其他贸易伙伴农产品使用关税配额的比例都小于2%。
2.国内支持与补贴政策
在国际农产品价格暴涨的背景下,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的实际运用水平整体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数据,美国实际运用的农业国内支持水平有所下降,生产者补贴等值(PSE)总额从2004年的432亿美元下降到2008年的233亿美元。欧盟的PSE总额基本稳定在1000亿欧元左右,年度间虽然有波动,但是变化不大。日本的PSE总额由5.2万亿日元下降到2008年的4.3万亿美元。韩国的PSE总额在2004~2007年间基本维持在24万亿韩元略高的水平,2008年下降到20.2万亿韩元。
从PSE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来看,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中的大多数呈现出略有下降的趋势。欧盟从2004年的41.5%持续下降到2008年的29.6%,美国从2004年的18.4%下降到2008年的7.3%,日本从2004年的59.7%略降到2008年的51.6%,韩国从2004年的68.6%下降到2008年的55.4%。澳大利亚、巴西等原本比重很小的国家,基本保持在5%~8%之间,年度之间变化不大。
但是,在分析上述数据变化的时候,特别要注意2007~2008年之间国际市场价格暴涨带来的影响。由于国际市场价格暴涨,根据OECD的PSE计算的扭曲部分的国内支持数额会显著减少。因此,虽然从PSE总额以及PSE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上看表现为减少或者降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农业国内支持已经呈现持续减少的趋势。要全面判断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政策的变化趋势,还必须从结构等方面更加全面地考察其国内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情况。这里重点关注美国和欧盟近年来的国内农业政策调整动向。
2008年5月,美国的新农业法案正式出台。根据该法案,今后10年内,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农业的补贴将达1900亿美元,比旧法规定的补贴增加80%。在国内支持方面,在新法案中得到延续的政策包括固定直接补贴、反周期补贴、影响援助贷款、贷款差额补贴等措施,但对补贴范围和资格做了调整,并提高部分商品的目标价格和贷款率。值得关注的是该法案第一次导入的收入保障直接补贴政策;新法对食糖、乳制品的生产者继续提供贷款补贴和价格支持,但利率和支持方式上有所变动;原本不属于政府保护范围的蔬菜水果,首次纳入到了补贴范围,但支持方法上采用了补贴消费的间接保护方法。
2005年12月17日,欧盟各成员国就《2007~2013年财政规划》达成一致。根据此项规划,2007年欧盟27个成员国向欧盟财政预算的注资额为1246亿元,到2013年将增加到1431亿欧元,其中农业补贴占45%。这样,欧盟的农业补贴总额一定会维持在高水平。2005年的CAP(共同农业政策)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了原有的直接补贴方式,从2005年开始代之以“单一农场支付”,就是向生产者提供不与生产挂钩的直接补贴,实行不挂钩直接支付政策(如果某个成员国需要一个过渡期,则最迟要在2007年开始执行)。在以上补贴政策之外,欧盟继续执行以前的市场稳定政策,即保留原来的价格支持政策,但是必须进一步削减农产品的价格支持水平,以减少补贴对生产政策和贸易的扭曲作用;决定对大农场的直接补贴标准予以调解。欧盟针对获得不同补贴水平的农场设计了不同的调整方法:对于获得直接补贴在5000欧元以下的农场,免于削减补贴;5001~50000欧元的农场,2007年补贴削减幅度为直接补贴额的1%,以后逐年削减,直到2013年削减12.5%;对补贴在50000欧元以上的农场,2007年削减幅度为直接补贴额在的1%,逐年削减,到2013年削减19%。据测算,此项措施每年可节省12亿欧元的支出;同时将“共同农业政策”转型为“共同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引入了农村发展政策作为共同农业政策的第二支柱,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
综合以上情况判断,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水平尚缺乏持续降低的可能性,近期PSE总量的减少趋势应该是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处在高位时才出现的短期现象。但是,国内支持的结构将会随着WTO规则变化的动向等进行调整,可以预见的趋势是直接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将持续减少,但是其他的国内支持将会持续增加,因而国内支持总量不会减少。
3.贸易救济措施政策
贸易救济措施的频繁使用成为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业贸易政策变化的一个重要趋势。根据WTO的统计数据,2005~2009年重要贸易伙伴在农产品贸易中因为贸易救济措施而引起的贸易争端,总体上呈增加趋势。
从分类分析中可以看出,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选择使用的各类贸易救济措施的趋势并不相同。反倾销措施的使用明显增加,反倾销措施贸易争端涉及次数由2000~2004年的8次增加到2005~2009年的14次。与此同时,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反补贴措施的贸易争端次数也显著增加,由2000~2004年的10次增加到2005~2009年间的15次。与此相反,重要贸易伙伴因为保障措施的贸易争端起诉次数则显著下降,由2000~2004年间的36次减少到2005~2009年间的17次。
上述结果表明,中国重要贸易伙伴近5年来在贸易救济措施上,呈现出减少使用保障措施,而越来越多地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趋势。中国作为农产品出口大国,遭受贸易伙伴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影响将会进一步加大。
4.技术性贸易措施政策
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农业贸易政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近年来中国向重要贸易伙伴出口的最重要制约因素。WTO/TBT~SPS通报数据显示,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通报数量显著增加,由2000~2004年的233次增加到2005~2009年的385次,增长65%。其中,美国的通报次数增加最快,增加6倍多;欧盟和韩国均翻了一番,巴西和阿根廷的通报次数也有明显增加。从2005~2009年的年度数据来看,虽然通报次数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但大多数保持较高水平。
日本2005~2009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次数虽然略少于2000~2004年,但是在2006年和2008年分别达到10次和18次。特别是在2005年11月29日公布、并自2006年5月29日起之执行的新的“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简称“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的农产品贸易具有重大影响。肯定列表制度把进口农产品和食品中限用和禁用的化学物质的范围扩大,由原来的288种限量标准物质(255种农药残留和33种兽药残留)增加到799种;原来法规涉及的186种食品、农产品增加到264种食品、农产品。799种物质在不同食品和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原来的9312个增加到53862个,增加4.8倍。制度不但规定了具体农业化学品种类在特定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而且对没有设定具体的农业化学品作出了采用不得检出的统一规定,因此所有的食品和农业化学品,将不再存在例外。
从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领域来看,农兽药、动植物检疫、转基因、农产品特别是畜产品的质量标准仍然是通报最多的领域,公共卫生、动植物健康、环境以及动物福利等方面的标准的通报呈现增加的趋势。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较大。同时,由于受限于科研发展水平等因素,中国很少涉足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使用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差距。
5.国际粮食危机与金融危机的应对政策
在2007~2008年间的国际农产品价格暴涨时期,许多发展中国家采取了应对措施。根据FAO于2008年5月对77个国家的调查,有40%的国家采取了促进生产的措施,55%的国家采取了保障消费者的措施,也有27%的国家采取了出口限制措施。主要的出口限制措施包括限制出口和临时调整关税等。分地区来看,南亚国家采取出口限制的比例最高,为44%;其次为东亚和欧洲中亚国家,分别为40%和33%;其他地区为20%左右。阿根廷采取了禁止小麦出口,提高谷物、大豆和油籽出口税收的措施;巴西采取了降低小麦进口关税、取消小麦出口配额的措施。
虽然针对这些重大贸易相关事件的应对政策中,大部分措施可能带有临时性质,但是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不可低估。在国际农产品价格暴涨过程中,部分国家采取的出口限制政策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如果使贸易保护成为贸易政策的一种倾向,也势必影响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整体环境。
6.结论与启示
WTO多哈回合谈判和区域贸易建设发展的影响、对国际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危机的应对和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应对,是近年来影响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业贸易政策变化的阶段性特殊因素。正是这些因素与影响农业贸易政策的一般因素结合在一起,决定了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业贸易政策变化的趋势。总结归纳上述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和启示:
6.1主要由关税政策等反映的贸易自由化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WTO谈判的进展和区域贸易协定的签署是最重要的推动力量,表现为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约束性关税和实际实施税率的不断下降。但是高关税、关税配额和关税升级等问题依然存在,显著的变化仍将有待于WTO多哈回合谈判的结果。因此,中国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进一步促进WTO多哈回合谈判,促进中国与重要贸易伙伴间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以推动农产品贸易的整体自由化趋势。
6.2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实际运用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额略有下降 这种暂时的下降与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价格高涨密切相关,从各国国内农业政策调整的情况看,农业国内支持水平仍然具有进一步增加的可能。农业国内支持的结构调整在继续,导致贸易扭曲的黄箱支持保持下降,而其他支持有可能较快增长。这说明,对重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削减不能抱有太大的期望,同时根据重要贸易伙伴的农业调整经验,应该继续提高中国农业国际支持水平(中国PSE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仍然显著低于其他国家),同时也必须重视中国农业支持结构的合理完善。
6.3在贸易救济措施使用上,中国重要贸易伙伴越来越多地采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减少特殊保障措施的使用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广泛使用,必将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产生更加重大的影响,重视对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应诉,将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同时,中国应该参照贸易伙伴使用贸易救济措施的经验,加强贸易救济措施的基础工作,积极运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措施。
6.4技术性贸易措施逐步成为影响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市场准入越来越重要的因素 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向WTO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数显著增加,涉及内容越来越广,提出的标准越来越严格,已经逐步成为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最为重要的制约因素。因此,如何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水平,已经成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增长趋势的关键。同时,中国也应该积极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工作,在农产品贸易中用好技术性贸易措施。
6.5重大贸易相关事件发生时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应对政策调整值得关注 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暴涨时,主要出口国家采取的出口限制政策,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由于农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的特殊性,国际金融危机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呈现为短期性,但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所以,我们应该未雨绸缪,做好农产品贸易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为政府的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省农委外经处 供稿)
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农产品进口关税从整体上看呈现下降的趋势。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2005~2009年农产品最惠国实际实施税率与2000~2004年相比,美国从5.8%略降到5.4%,欧盟从16.7%下降到13.1%,日本从25.1%下降到23.8%,韩国从103.8%下降到90.2%,阿根廷从12.2%下降到10.5%。东盟的关税水平虽然2005~2009年整体比2000~2004年略有上升,但2008年和2009年2个单独年份的关税水平已经低于2000~2004年间的平均水平。
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产品中高关税的使用有增加的趋势。比较2000~2004年和2005~2009年采用高关税(最惠国实施税率的简单平均3倍以上)的税目占农产品税目的比重,除了东盟国家有所降低外,其他贸易伙伴大多上升,而且欧盟和日本差不多增加了1倍。
从2008年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农产品关税配额使用情况来看,韩国是使用农产品关税配额比例最高的国家,占农产品税目的17.9%;欧盟次之,占15.1%;之后是日本和美国,均占9.5%。其他贸易伙伴农产品使用关税配额的比例都小于2%。
2.国内支持与补贴政策
在国际农产品价格暴涨的背景下,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的实际运用水平整体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数据,美国实际运用的农业国内支持水平有所下降,生产者补贴等值(PSE)总额从2004年的432亿美元下降到2008年的233亿美元。欧盟的PSE总额基本稳定在1000亿欧元左右,年度间虽然有波动,但是变化不大。日本的PSE总额由5.2万亿日元下降到2008年的4.3万亿美元。韩国的PSE总额在2004~2007年间基本维持在24万亿韩元略高的水平,2008年下降到20.2万亿韩元。
从PSE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来看,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中的大多数呈现出略有下降的趋势。欧盟从2004年的41.5%持续下降到2008年的29.6%,美国从2004年的18.4%下降到2008年的7.3%,日本从2004年的59.7%略降到2008年的51.6%,韩国从2004年的68.6%下降到2008年的55.4%。澳大利亚、巴西等原本比重很小的国家,基本保持在5%~8%之间,年度之间变化不大。
但是,在分析上述数据变化的时候,特别要注意2007~2008年之间国际市场价格暴涨带来的影响。由于国际市场价格暴涨,根据OECD的PSE计算的扭曲部分的国内支持数额会显著减少。因此,虽然从PSE总额以及PSE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上看表现为减少或者降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农业国内支持已经呈现持续减少的趋势。要全面判断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政策的变化趋势,还必须从结构等方面更加全面地考察其国内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情况。这里重点关注美国和欧盟近年来的国内农业政策调整动向。
2008年5月,美国的新农业法案正式出台。根据该法案,今后10年内,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农业的补贴将达1900亿美元,比旧法规定的补贴增加80%。在国内支持方面,在新法案中得到延续的政策包括固定直接补贴、反周期补贴、影响援助贷款、贷款差额补贴等措施,但对补贴范围和资格做了调整,并提高部分商品的目标价格和贷款率。值得关注的是该法案第一次导入的收入保障直接补贴政策;新法对食糖、乳制品的生产者继续提供贷款补贴和价格支持,但利率和支持方式上有所变动;原本不属于政府保护范围的蔬菜水果,首次纳入到了补贴范围,但支持方法上采用了补贴消费的间接保护方法。
2005年12月17日,欧盟各成员国就《2007~2013年财政规划》达成一致。根据此项规划,2007年欧盟27个成员国向欧盟财政预算的注资额为1246亿元,到2013年将增加到1431亿欧元,其中农业补贴占45%。这样,欧盟的农业补贴总额一定会维持在高水平。2005年的CAP(共同农业政策)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了原有的直接补贴方式,从2005年开始代之以“单一农场支付”,就是向生产者提供不与生产挂钩的直接补贴,实行不挂钩直接支付政策(如果某个成员国需要一个过渡期,则最迟要在2007年开始执行)。在以上补贴政策之外,欧盟继续执行以前的市场稳定政策,即保留原来的价格支持政策,但是必须进一步削减农产品的价格支持水平,以减少补贴对生产政策和贸易的扭曲作用;决定对大农场的直接补贴标准予以调解。欧盟针对获得不同补贴水平的农场设计了不同的调整方法:对于获得直接补贴在5000欧元以下的农场,免于削减补贴;5001~50000欧元的农场,2007年补贴削减幅度为直接补贴额的1%,以后逐年削减,直到2013年削减12.5%;对补贴在50000欧元以上的农场,2007年削减幅度为直接补贴额在的1%,逐年削减,到2013年削减19%。据测算,此项措施每年可节省12亿欧元的支出;同时将“共同农业政策”转型为“共同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引入了农村发展政策作为共同农业政策的第二支柱,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
综合以上情况判断,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水平尚缺乏持续降低的可能性,近期PSE总量的减少趋势应该是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处在高位时才出现的短期现象。但是,国内支持的结构将会随着WTO规则变化的动向等进行调整,可以预见的趋势是直接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将持续减少,但是其他的国内支持将会持续增加,因而国内支持总量不会减少。
3.贸易救济措施政策
贸易救济措施的频繁使用成为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业贸易政策变化的一个重要趋势。根据WTO的统计数据,2005~2009年重要贸易伙伴在农产品贸易中因为贸易救济措施而引起的贸易争端,总体上呈增加趋势。
从分类分析中可以看出,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选择使用的各类贸易救济措施的趋势并不相同。反倾销措施的使用明显增加,反倾销措施贸易争端涉及次数由2000~2004年的8次增加到2005~2009年的14次。与此同时,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反补贴措施的贸易争端次数也显著增加,由2000~2004年的10次增加到2005~2009年间的15次。与此相反,重要贸易伙伴因为保障措施的贸易争端起诉次数则显著下降,由2000~2004年间的36次减少到2005~2009年间的17次。
上述结果表明,中国重要贸易伙伴近5年来在贸易救济措施上,呈现出减少使用保障措施,而越来越多地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趋势。中国作为农产品出口大国,遭受贸易伙伴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影响将会进一步加大。
4.技术性贸易措施政策
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农业贸易政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近年来中国向重要贸易伙伴出口的最重要制约因素。WTO/TBT~SPS通报数据显示,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通报数量显著增加,由2000~2004年的233次增加到2005~2009年的385次,增长65%。其中,美国的通报次数增加最快,增加6倍多;欧盟和韩国均翻了一番,巴西和阿根廷的通报次数也有明显增加。从2005~2009年的年度数据来看,虽然通报次数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但大多数保持较高水平。
日本2005~2009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次数虽然略少于2000~2004年,但是在2006年和2008年分别达到10次和18次。特别是在2005年11月29日公布、并自2006年5月29日起之执行的新的“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简称“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的农产品贸易具有重大影响。肯定列表制度把进口农产品和食品中限用和禁用的化学物质的范围扩大,由原来的288种限量标准物质(255种农药残留和33种兽药残留)增加到799种;原来法规涉及的186种食品、农产品增加到264种食品、农产品。799种物质在不同食品和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原来的9312个增加到53862个,增加4.8倍。制度不但规定了具体农业化学品种类在特定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而且对没有设定具体的农业化学品作出了采用不得检出的统一规定,因此所有的食品和农业化学品,将不再存在例外。
从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领域来看,农兽药、动植物检疫、转基因、农产品特别是畜产品的质量标准仍然是通报最多的领域,公共卫生、动植物健康、环境以及动物福利等方面的标准的通报呈现增加的趋势。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较大。同时,由于受限于科研发展水平等因素,中国很少涉足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使用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差距。
5.国际粮食危机与金融危机的应对政策
在2007~2008年间的国际农产品价格暴涨时期,许多发展中国家采取了应对措施。根据FAO于2008年5月对77个国家的调查,有40%的国家采取了促进生产的措施,55%的国家采取了保障消费者的措施,也有27%的国家采取了出口限制措施。主要的出口限制措施包括限制出口和临时调整关税等。分地区来看,南亚国家采取出口限制的比例最高,为44%;其次为东亚和欧洲中亚国家,分别为40%和33%;其他地区为20%左右。阿根廷采取了禁止小麦出口,提高谷物、大豆和油籽出口税收的措施;巴西采取了降低小麦进口关税、取消小麦出口配额的措施。
虽然针对这些重大贸易相关事件的应对政策中,大部分措施可能带有临时性质,但是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不可低估。在国际农产品价格暴涨过程中,部分国家采取的出口限制政策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如果使贸易保护成为贸易政策的一种倾向,也势必影响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整体环境。
6.结论与启示
WTO多哈回合谈判和区域贸易建设发展的影响、对国际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危机的应对和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应对,是近年来影响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业贸易政策变化的阶段性特殊因素。正是这些因素与影响农业贸易政策的一般因素结合在一起,决定了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业贸易政策变化的趋势。总结归纳上述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和启示:
6.1主要由关税政策等反映的贸易自由化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WTO谈判的进展和区域贸易协定的签署是最重要的推动力量,表现为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约束性关税和实际实施税率的不断下降。但是高关税、关税配额和关税升级等问题依然存在,显著的变化仍将有待于WTO多哈回合谈判的结果。因此,中国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进一步促进WTO多哈回合谈判,促进中国与重要贸易伙伴间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以推动农产品贸易的整体自由化趋势。
6.2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实际运用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额略有下降 这种暂时的下降与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价格高涨密切相关,从各国国内农业政策调整的情况看,农业国内支持水平仍然具有进一步增加的可能。农业国内支持的结构调整在继续,导致贸易扭曲的黄箱支持保持下降,而其他支持有可能较快增长。这说明,对重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削减不能抱有太大的期望,同时根据重要贸易伙伴的农业调整经验,应该继续提高中国农业国际支持水平(中国PSE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仍然显著低于其他国家),同时也必须重视中国农业支持结构的合理完善。
6.3在贸易救济措施使用上,中国重要贸易伙伴越来越多地采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减少特殊保障措施的使用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广泛使用,必将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产生更加重大的影响,重视对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应诉,将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同时,中国应该参照贸易伙伴使用贸易救济措施的经验,加强贸易救济措施的基础工作,积极运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措施。
6.4技术性贸易措施逐步成为影响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市场准入越来越重要的因素 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向WTO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数显著增加,涉及内容越来越广,提出的标准越来越严格,已经逐步成为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最为重要的制约因素。因此,如何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水平,已经成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增长趋势的关键。同时,中国也应该积极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工作,在农产品贸易中用好技术性贸易措施。
6.5重大贸易相关事件发生时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应对政策调整值得关注 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暴涨时,主要出口国家采取的出口限制政策,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由于农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的特殊性,国际金融危机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呈现为短期性,但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所以,我们应该未雨绸缪,做好农产品贸易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为政府的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省农委外经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