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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以来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这一“新常态”也给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提出了新任务、指明了新方向、赋予了高期待,然而,反观当今大学生的法治知识、意识、情感和能力,存在着淡漠和欠缺的问题,以致引发违法犯罪的严重行为,影射出法治教育的诸多不足,因此,深入剖析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于我国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更好发展和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依法治国;大学生;法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5-0104-01
作者简介:文恺(1993-),女,汉族,山西吕梁人,大连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许倩(1992-),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大连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
一、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学生法治教育地位缺乏独立性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需要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这一基础性工作,因此,大学生法治教育必须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才能取得实效。目前,总体而言,大学生法治教育缺乏明确、独立的地位,具体而言,教育地位独立性的缺乏首先表现在学科体系的不健全。教育地位独立性的缺乏还表现在工作机制的不完善。机构设置方面缺乏专门的法治教育机构和管理组织,保障机制方面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和设备完善,缺乏对师资的培训和对学生的实践活动等工作,使得高校法治教育难以顺利实施。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缺乏全面性
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是影响大学生法治教育成效的重要因素,在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下,目前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还缺乏全面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法治教育的内容还不够明确。很多高校对进行了什么样的法治教育,从哪些方面开展法治教育却缺乏理论上的研究和实践上的探索。第二,法治教育内容缺乏时代性。高校在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的现实,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教育内容与新的时代接轨。第三,法治教育的内容缺乏与大学生实际的紧密联系,很多高校采用统一的教育内容,使得教育效果不显著。
(三)大学生法治教育方法缺乏实效性
教育的方式方法也是大学法治教育实效性的重要影响因素,方式合理、方法得当,会让法治教育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目前的实际状况是法治教育的方法比较单一,缺乏多样性和创新性,同时,不太注重班团活动和新媒体等载体进行法治教育,以及较少的指引大学生正确的运用网络来学习和了解法治知识,也较少的将法治教育与大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贴合。
(四)大学生法治教育考核缺乏合理性
目前,关于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考核评价标准和体系比较欠缺,主要表现在:首先,教育行政机构对高校法治教育的成效评估机制不健全,缺乏实地深入的考察;其次,高校缺乏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法治教育的考评机制,对实际教学效果的关注度不够;再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缺乏对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考评,只注重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忽视法治实践能力的培养,相关考核制度不完善。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问题的社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传统思想文化的消极影响。我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情观念和人文精神,重人治轻法治的观念与现代社会法治观严重对立,使得学校教育过多关注道德教育而忽视法治教育。第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完善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比如:法规体系和司法体制不完善和缺乏对公权力的有力制约等,由此产生公权滥用、冤假错案、专权腐败等社会现象,大学生容易受到不良社会情绪的影响而失去对法律和社会公正的信心,因此影响到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成效。
(二)家庭氛围的缺乏
家庭作为大学生成长生活的重要归属,可以强化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但也可弱化或者制约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这部分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中民主平等的氛围欠缺。家长更重视对孩子智育提高的教育,而忽视对其进行法律、人格和公正的疏导,不进行正确引导,较容易造成违法违纪等不良后果。另一方面,家长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些家长为人处世的“人情社会”观念,以及对交通规则的忽视、酒后驾驶等违纪行为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
(三)教育者自身的原因
目前,部分教育者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目前高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还未能形成专门的、稳定、高质量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其次,部分教育者的法治素养不高就会直接影响大学生法制意识的培育,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大学辅导员,辅导员由于缺乏入职前的法治知识培训和管理人数过多、管理工作繁重等压力,很难更好的重视大学生法治教育。
[参考文献]
[1]王音寰.法德结合促进高校法治教育的研究[D].首都師范大学,2009.
[2]董升太.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及对策分析[J].菏泽学院学报,2011(11).
[3]潘玉腾.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0(2).
关键词:依法治国;大学生;法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5-0104-01
作者简介:文恺(1993-),女,汉族,山西吕梁人,大连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许倩(1992-),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大连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
一、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学生法治教育地位缺乏独立性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需要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这一基础性工作,因此,大学生法治教育必须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才能取得实效。目前,总体而言,大学生法治教育缺乏明确、独立的地位,具体而言,教育地位独立性的缺乏首先表现在学科体系的不健全。教育地位独立性的缺乏还表现在工作机制的不完善。机构设置方面缺乏专门的法治教育机构和管理组织,保障机制方面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和设备完善,缺乏对师资的培训和对学生的实践活动等工作,使得高校法治教育难以顺利实施。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缺乏全面性
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是影响大学生法治教育成效的重要因素,在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下,目前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还缺乏全面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法治教育的内容还不够明确。很多高校对进行了什么样的法治教育,从哪些方面开展法治教育却缺乏理论上的研究和实践上的探索。第二,法治教育内容缺乏时代性。高校在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的现实,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教育内容与新的时代接轨。第三,法治教育的内容缺乏与大学生实际的紧密联系,很多高校采用统一的教育内容,使得教育效果不显著。
(三)大学生法治教育方法缺乏实效性
教育的方式方法也是大学法治教育实效性的重要影响因素,方式合理、方法得当,会让法治教育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目前的实际状况是法治教育的方法比较单一,缺乏多样性和创新性,同时,不太注重班团活动和新媒体等载体进行法治教育,以及较少的指引大学生正确的运用网络来学习和了解法治知识,也较少的将法治教育与大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贴合。
(四)大学生法治教育考核缺乏合理性
目前,关于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考核评价标准和体系比较欠缺,主要表现在:首先,教育行政机构对高校法治教育的成效评估机制不健全,缺乏实地深入的考察;其次,高校缺乏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法治教育的考评机制,对实际教学效果的关注度不够;再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缺乏对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考评,只注重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忽视法治实践能力的培养,相关考核制度不完善。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问题的社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传统思想文化的消极影响。我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情观念和人文精神,重人治轻法治的观念与现代社会法治观严重对立,使得学校教育过多关注道德教育而忽视法治教育。第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完善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比如:法规体系和司法体制不完善和缺乏对公权力的有力制约等,由此产生公权滥用、冤假错案、专权腐败等社会现象,大学生容易受到不良社会情绪的影响而失去对法律和社会公正的信心,因此影响到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成效。
(二)家庭氛围的缺乏
家庭作为大学生成长生活的重要归属,可以强化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但也可弱化或者制约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这部分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中民主平等的氛围欠缺。家长更重视对孩子智育提高的教育,而忽视对其进行法律、人格和公正的疏导,不进行正确引导,较容易造成违法违纪等不良后果。另一方面,家长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些家长为人处世的“人情社会”观念,以及对交通规则的忽视、酒后驾驶等违纪行为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
(三)教育者自身的原因
目前,部分教育者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目前高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还未能形成专门的、稳定、高质量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其次,部分教育者的法治素养不高就会直接影响大学生法制意识的培育,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大学辅导员,辅导员由于缺乏入职前的法治知识培训和管理人数过多、管理工作繁重等压力,很难更好的重视大学生法治教育。
[参考文献]
[1]王音寰.法德结合促进高校法治教育的研究[D].首都師范大学,2009.
[2]董升太.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及对策分析[J].菏泽学院学报,2011(11).
[3]潘玉腾.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