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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处理暴露出的问题,根本的原因是在规划上,城市的快速发展暴露出城市规划者的设计缺陷。此外,各部门分工不清,也造成了垃圾处理产业链衔接不顺畅。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00年6月,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如今,12年过去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各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收集情况仍不理想,导致了从政府部门到社会大众对垃圾分类的热情不高。
垃圾分类桶成摆设
作为最早试行垃圾分类的城市之一,12年来,北京市区各级政府在垃圾分类方面投入不少资金,政府高调推进,社区却低调回应,成效并不如预想的好。
中国商报记者走访北京市的部分小区后发现,大部分小区都配备了标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示的垃圾桶,街道还为每户家庭发放了标有同样标识的3个小垃圾桶及一些垃圾袋。但是,观察这些分类垃圾桶后可发现,被居民扔到桶里的垃圾装在各式各样的袋子里。可回收垃圾桶里面依然可以看到卫生纸、果皮,不可回收桶里面塑料瓶、饮料杯比比皆是。
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住户不可能把垃圾装在小袋子中一次次地往楼下送,所以干脆从超市买那种规格很大的垃圾袋,装满后再拿到楼下扔掉。还有市民称,房子的面积本来就不大,屋子里再一下子装进3个垃圾桶,确实太占地方了。更有市民反映,本来有很高的积极性进行分类,但街道发的垃圾桶不知为什么有很大的异味,所以不敢在家里放了,垃圾分类的热情也打消了。
“垃圾分类处理怎么就那么难呢?”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处长王清文一直在纳闷,他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市民对垃圾分类意识的薄弱是制约垃圾分类效果的重要因素。2003年10月,国家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志,生活垃圾被重新划分为三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织物和瓶罐等,用蓝色垃圾容器收集;有害垃圾表示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用红色垃圾容器收集;其他垃圾表示分类以外的垃圾,用灰色垃圾容器收集。“政策执行到位难就难在垃圾分类要求的是每个市民都要做到,而目前我们的素质还达不到那么高的要求,”王文清说。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以每年几十万吨的速度递增,年产量已达到500多万吨,年消耗土地500多亩。针对垃圾分类的概念,记者询问了多位路人是否知道什么是可回收垃圾,什么是不可回收垃圾,得到的答案大都是“我只知道瓶和罐要扔到可回收垃圾箱,其他的不清楚,一般就随便扔了”、“我只会把纸进行分类”一类的回答,对垃圾具体的几类及如何划分等概念都不明确。
民间环境保护团体自然之友垃圾处理项目执行人黄毅纶告诉记者,他们尝试着通过一些活动让大家在生活当中形成垃圾分类的意识,比如在北京万科星园小区,他们让收垃圾的师傅在上门收垃圾的时候给业主进行积分评比,每个楼层都设有垃圾桶,对每一层的垃圾分类工作给予评分,每个月去登记一次分数,对做得好的业主由自然之友分发一些以资鼓励的小礼品。
黄毅纶颇为无奈地称,“就算做得不好的居民,我们也只能是进行一些劝说,但挨家挨户去劝说也不太可能,只能是通过一些跟居民沟通的活动,让居民意识到应该尽垃圾分类的义务。“我们是每两周举办一次这样的活动,不过目前来看效果似乎并不明显。”
对于这样的做法,王清文表示,“垃圾分类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不需要用通过奖品去鼓励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我们现在的国民素质不高,即使用奖品来鼓励也是有人要把垃圾混在一起扔。”
赔钱的“分类”谁愿意干
北京华体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江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他对记者表示:“在有些地方,群众把垃圾分好类,而清理垃圾的工作人员又直接把分类垃圾混装到垃圾车里,这样的分类还有意义吗?”
他对中国商报记者介绍说,他所管理的东四块玉小区是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单位,获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四星级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谈及自己的管理经验,朱江说:“其实我们就是天天坚持,没什么新鲜的。其他同行觉得我们傻,说与其在垃圾分类工作上花时间还不如赶紧赚钱去。但我们并不觉得我们傻,只是觉得我们把对的事做了。”
据朱江回忆,2003年北京开展“绿色北京迎奥运”活动,开始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当时推广的力度和节奏都挺好的,制定了国家法规和奖励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垃圾减量,让各个物业单位开展这项工作,政府给补贴,把垃圾分类宣传到户、到人,建立了垃圾处理设备并经区管委检查合格,政府给予垃圾处理设备一半的款项,作为给开展垃圾处理单位的奖励。当时,开展垃圾分类单位的负责人还被安排去听课,实地到垃圾填埋场感受垃圾入侵我们生活领域的速度有多快。
“从2003年开始我们就一直在做垃圾分类工作,等到现在再回头看,当时的战友都已经找不着了。”朱江说。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朱江表示,“主管部门说垃圾分类很难实行是错误的,他们只想一口吃一胖子。在朱江看来,做任何事情想要一步登天都是不可能的,垃圾分类更应该分阶段实行。目前迫在眉睫的工作就是各部门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单靠市政管委这一个单位远远不够。当年为什么各个物业单位必须得开展这个工作,就是因为物业想参评北京市优秀住宅小区、全国优秀住宅小区的评选,就必须使垃圾分类达标,垃圾分类这项工作占到评分细则的很大比重,这项工作完不成就别想去申报参评。
据朱江介绍,之前市建委出台了一系列评分细则,想参与评比的小区必须是零排放垃圾试点或定点小区,这是一个敲门砖,北京一级物业单位必须有2个市优项目,拿到一级资质才可以去外地承接项目。这就是为什么垃圾分类开始推行时没有阻力的原因。
“物业作为一个企业不可能不赚钱,赔钱的事谁干呢?做垃圾分类要投入人员,以东四块玉小区为例,目前保洁员加上管理人员一共13人,400多户居民,7.8万平方米的面积,这个编配还是合理的,但实际上小区只需要配备7个保洁员就够了。1997年一个保洁员的月工资标准是150元,到2003年翻一番是300元,现在最低也要1300元,加上社保等等其他费用,用人成本都达到1800多元了。正因为这样,大部分物业单位都在锐减人员。有的小区内根本没有配备垃圾处理设备,因为处理一次光电费就得花四五十块钱,这些都是为什么这项工作物业公司不会去推进的原因。 从政府支持力度出发,朱江强调政府部门要真抓实干,把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事先向居民说清楚,而不是只摆上几个垃圾桶就完事了。设备摆上后还要有监督人员进行管理,对不按要求的做法坚决处罚,同时做到奖罚有责。
“政府政策制定和推行的科学性是垃圾分类处理能否成功最为关键的因素。用政策法规去要求物业公司,让他们认真落实。要想有一个良性的循环,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国家要尽快出台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费指导价,让小区物业有积极性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工作中来。”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认为,地方政府是城市的规划处理者,应负责从前端分类到末端处理的全过程,这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地方政府应根据垃圾的种类设置固定场所处理,全国各地的情况不同,应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季节,适时进行调整。对于节能灯、日光灯管、电池等有毒有害物品的处理,需要启动相关立法,规范此类垃圾的处理行为。虽然国家对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做出限制,却没有法律、法规,违反相关标准的也没有相关监管、处理部门和具体的罚则。
董金狮还认为,城市垃圾处理暴露出的问题,根本的原因是在规划上,城市的快速发展暴露出城市规划者的设计缺陷。此外,各部门分工不清,也造成了垃圾处理产业链衔接不顺畅。有一些标准是五六个部委联合出台的,这些政策措施不够细化,没有明确相关责任人,出了问题找不到相关部门负责。这种涉及多个部门的政策措施要有协调程序和问责制度。
集中填埋令分类无意义
记者注意到,近期广州在垃圾分类的推广上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引发舆论的普遍关注。7月28日,广州黄埔区启动了“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并将设立近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启动资金、设施配置及工资补贴等,全面支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每个街道提供80万元奖金鼓励居民参与,若居民垃圾分类正确,将获得每桶垃圾10元补贴。其他举措还有:将于今年年底前选择1至2个生活小区试点“垃圾费按袋计量收费”模式,厨余垃圾排放免费,其他垃圾排放计量收费。探索“垃圾不落地”的分类模式,是借鉴台北等城市所使用的一种垃圾分类模式,街道内并不摆设垃圾桶,而是每天早晚设定特定时间段,由环卫工人沿街收集垃圾,并且将垃圾根据自身的特点尤其注意干湿垃圾的区别进行分类。
有业内专家表示,广州的做法虽然值得肯定,但目前国内普遍存在前期的垃圾分类在不断推进,后期的末端处理设施却没有跟上。如果末端不能分类处理,前端的分类则毫无意义。
黄毅纶表示,在国内,现在的垃圾多半是混合处理,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跟其他垃圾这三类垃圾一起填埋、一起焚烧,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在台湾,市民将垃圾分好类之后会由单个不同系统的垃圾车将垃圾运走,进行末端分类处理。
北京清华规划院副院长梁伟对此表示,垃圾分类处理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来组织,包括分类收集、垃圾分拣、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任何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失败,而末端处置的方式和水平是决定性的。中国绝大多数城市对垃圾末端处置就是简易的堆放和填埋,没有建立完整的系统化处置体系,因此也谈不上分类收集和有目的的分拣。在回收利用方面,政府的作用甚至都比不上拾荒大军的贡献。
梁伟强调说:“我认为末端处置方式是决定性的,是政府决定的。如果末端处置是简单填埋,市民垃圾分类做得再完美,每当看到垃圾车将不同垃圾桶的垃圾倒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感觉肯定是崩溃。”(据中国商报)
(责任编校:白水)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00年6月,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如今,12年过去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各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收集情况仍不理想,导致了从政府部门到社会大众对垃圾分类的热情不高。
垃圾分类桶成摆设
作为最早试行垃圾分类的城市之一,12年来,北京市区各级政府在垃圾分类方面投入不少资金,政府高调推进,社区却低调回应,成效并不如预想的好。
中国商报记者走访北京市的部分小区后发现,大部分小区都配备了标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标示的垃圾桶,街道还为每户家庭发放了标有同样标识的3个小垃圾桶及一些垃圾袋。但是,观察这些分类垃圾桶后可发现,被居民扔到桶里的垃圾装在各式各样的袋子里。可回收垃圾桶里面依然可以看到卫生纸、果皮,不可回收桶里面塑料瓶、饮料杯比比皆是。
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住户不可能把垃圾装在小袋子中一次次地往楼下送,所以干脆从超市买那种规格很大的垃圾袋,装满后再拿到楼下扔掉。还有市民称,房子的面积本来就不大,屋子里再一下子装进3个垃圾桶,确实太占地方了。更有市民反映,本来有很高的积极性进行分类,但街道发的垃圾桶不知为什么有很大的异味,所以不敢在家里放了,垃圾分类的热情也打消了。
“垃圾分类处理怎么就那么难呢?”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处长王清文一直在纳闷,他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市民对垃圾分类意识的薄弱是制约垃圾分类效果的重要因素。2003年10月,国家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志,生活垃圾被重新划分为三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织物和瓶罐等,用蓝色垃圾容器收集;有害垃圾表示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用红色垃圾容器收集;其他垃圾表示分类以外的垃圾,用灰色垃圾容器收集。“政策执行到位难就难在垃圾分类要求的是每个市民都要做到,而目前我们的素质还达不到那么高的要求,”王文清说。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以每年几十万吨的速度递增,年产量已达到500多万吨,年消耗土地500多亩。针对垃圾分类的概念,记者询问了多位路人是否知道什么是可回收垃圾,什么是不可回收垃圾,得到的答案大都是“我只知道瓶和罐要扔到可回收垃圾箱,其他的不清楚,一般就随便扔了”、“我只会把纸进行分类”一类的回答,对垃圾具体的几类及如何划分等概念都不明确。
民间环境保护团体自然之友垃圾处理项目执行人黄毅纶告诉记者,他们尝试着通过一些活动让大家在生活当中形成垃圾分类的意识,比如在北京万科星园小区,他们让收垃圾的师傅在上门收垃圾的时候给业主进行积分评比,每个楼层都设有垃圾桶,对每一层的垃圾分类工作给予评分,每个月去登记一次分数,对做得好的业主由自然之友分发一些以资鼓励的小礼品。
黄毅纶颇为无奈地称,“就算做得不好的居民,我们也只能是进行一些劝说,但挨家挨户去劝说也不太可能,只能是通过一些跟居民沟通的活动,让居民意识到应该尽垃圾分类的义务。“我们是每两周举办一次这样的活动,不过目前来看效果似乎并不明显。”
对于这样的做法,王清文表示,“垃圾分类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不需要用通过奖品去鼓励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我们现在的国民素质不高,即使用奖品来鼓励也是有人要把垃圾混在一起扔。”
赔钱的“分类”谁愿意干
北京华体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江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他对记者表示:“在有些地方,群众把垃圾分好类,而清理垃圾的工作人员又直接把分类垃圾混装到垃圾车里,这样的分类还有意义吗?”
他对中国商报记者介绍说,他所管理的东四块玉小区是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单位,获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四星级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谈及自己的管理经验,朱江说:“其实我们就是天天坚持,没什么新鲜的。其他同行觉得我们傻,说与其在垃圾分类工作上花时间还不如赶紧赚钱去。但我们并不觉得我们傻,只是觉得我们把对的事做了。”
据朱江回忆,2003年北京开展“绿色北京迎奥运”活动,开始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当时推广的力度和节奏都挺好的,制定了国家法规和奖励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垃圾减量,让各个物业单位开展这项工作,政府给补贴,把垃圾分类宣传到户、到人,建立了垃圾处理设备并经区管委检查合格,政府给予垃圾处理设备一半的款项,作为给开展垃圾处理单位的奖励。当时,开展垃圾分类单位的负责人还被安排去听课,实地到垃圾填埋场感受垃圾入侵我们生活领域的速度有多快。
“从2003年开始我们就一直在做垃圾分类工作,等到现在再回头看,当时的战友都已经找不着了。”朱江说。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朱江表示,“主管部门说垃圾分类很难实行是错误的,他们只想一口吃一胖子。在朱江看来,做任何事情想要一步登天都是不可能的,垃圾分类更应该分阶段实行。目前迫在眉睫的工作就是各部门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单靠市政管委这一个单位远远不够。当年为什么各个物业单位必须得开展这个工作,就是因为物业想参评北京市优秀住宅小区、全国优秀住宅小区的评选,就必须使垃圾分类达标,垃圾分类这项工作占到评分细则的很大比重,这项工作完不成就别想去申报参评。
据朱江介绍,之前市建委出台了一系列评分细则,想参与评比的小区必须是零排放垃圾试点或定点小区,这是一个敲门砖,北京一级物业单位必须有2个市优项目,拿到一级资质才可以去外地承接项目。这就是为什么垃圾分类开始推行时没有阻力的原因。
“物业作为一个企业不可能不赚钱,赔钱的事谁干呢?做垃圾分类要投入人员,以东四块玉小区为例,目前保洁员加上管理人员一共13人,400多户居民,7.8万平方米的面积,这个编配还是合理的,但实际上小区只需要配备7个保洁员就够了。1997年一个保洁员的月工资标准是150元,到2003年翻一番是300元,现在最低也要1300元,加上社保等等其他费用,用人成本都达到1800多元了。正因为这样,大部分物业单位都在锐减人员。有的小区内根本没有配备垃圾处理设备,因为处理一次光电费就得花四五十块钱,这些都是为什么这项工作物业公司不会去推进的原因。 从政府支持力度出发,朱江强调政府部门要真抓实干,把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事先向居民说清楚,而不是只摆上几个垃圾桶就完事了。设备摆上后还要有监督人员进行管理,对不按要求的做法坚决处罚,同时做到奖罚有责。
“政府政策制定和推行的科学性是垃圾分类处理能否成功最为关键的因素。用政策法规去要求物业公司,让他们认真落实。要想有一个良性的循环,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国家要尽快出台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费指导价,让小区物业有积极性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工作中来。”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认为,地方政府是城市的规划处理者,应负责从前端分类到末端处理的全过程,这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地方政府应根据垃圾的种类设置固定场所处理,全国各地的情况不同,应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季节,适时进行调整。对于节能灯、日光灯管、电池等有毒有害物品的处理,需要启动相关立法,规范此类垃圾的处理行为。虽然国家对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做出限制,却没有法律、法规,违反相关标准的也没有相关监管、处理部门和具体的罚则。
董金狮还认为,城市垃圾处理暴露出的问题,根本的原因是在规划上,城市的快速发展暴露出城市规划者的设计缺陷。此外,各部门分工不清,也造成了垃圾处理产业链衔接不顺畅。有一些标准是五六个部委联合出台的,这些政策措施不够细化,没有明确相关责任人,出了问题找不到相关部门负责。这种涉及多个部门的政策措施要有协调程序和问责制度。
集中填埋令分类无意义
记者注意到,近期广州在垃圾分类的推广上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引发舆论的普遍关注。7月28日,广州黄埔区启动了“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并将设立近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启动资金、设施配置及工资补贴等,全面支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每个街道提供80万元奖金鼓励居民参与,若居民垃圾分类正确,将获得每桶垃圾10元补贴。其他举措还有:将于今年年底前选择1至2个生活小区试点“垃圾费按袋计量收费”模式,厨余垃圾排放免费,其他垃圾排放计量收费。探索“垃圾不落地”的分类模式,是借鉴台北等城市所使用的一种垃圾分类模式,街道内并不摆设垃圾桶,而是每天早晚设定特定时间段,由环卫工人沿街收集垃圾,并且将垃圾根据自身的特点尤其注意干湿垃圾的区别进行分类。
有业内专家表示,广州的做法虽然值得肯定,但目前国内普遍存在前期的垃圾分类在不断推进,后期的末端处理设施却没有跟上。如果末端不能分类处理,前端的分类则毫无意义。
黄毅纶表示,在国内,现在的垃圾多半是混合处理,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跟其他垃圾这三类垃圾一起填埋、一起焚烧,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在台湾,市民将垃圾分好类之后会由单个不同系统的垃圾车将垃圾运走,进行末端分类处理。
北京清华规划院副院长梁伟对此表示,垃圾分类处理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来组织,包括分类收集、垃圾分拣、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任何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失败,而末端处置的方式和水平是决定性的。中国绝大多数城市对垃圾末端处置就是简易的堆放和填埋,没有建立完整的系统化处置体系,因此也谈不上分类收集和有目的的分拣。在回收利用方面,政府的作用甚至都比不上拾荒大军的贡献。
梁伟强调说:“我认为末端处置方式是决定性的,是政府决定的。如果末端处置是简单填埋,市民垃圾分类做得再完美,每当看到垃圾车将不同垃圾桶的垃圾倒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感觉肯定是崩溃。”(据中国商报)
(责任编校: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