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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大范围地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至于香港、欧盟等地区均纷纷承认大陆(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等效性.然而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IASC)、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等权威机构先后取消权益结合法的背景下,我国却依然保留了权益结合法.那么权益结合法为何在世界的其他角落没有了立锥之地?又为何中国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毅然启用权益结合法呢?对此,笔者将对权益结合法的演变历程进行梳理并结合不同国家的会计环境、制度背景进行权益结合法存与废的相关探讨,并对我国有关这一方面的会计处理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