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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对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及职责等做了相应的调整和规定,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职业病预防环节全面监管的主体地位。作者主要阐述了我国现行职业病防治监管的相关组织体系及职责等内容,并提出几点建议,供相关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