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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电信、联通、吉通等多个电信运营者的出现,我国电信市场的竞争局面逐步形成。多运营者的竞争使广大电信用户在价格方面、服务质量方面得益,但如果不能及时、科学地解决各运营者间智能网业务的互通问题,用户将只能在各运营者的网络范围内使用各自提供的智能网业务。智能网业务因业务本身性质的不同,要求应用的范围也不相同。如,大众呼叫、电子投票等业务,一般在本地范围或本省范围内开放,而记帐卡呼叫业务、被叫集中付费业务则在全国甚至国外范围内开放。对于象记帐卡呼叫等要求使用范围越广越好的业务来说,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即一个运营者开放的智能网业务,用户在其它运营者的网络中也可使用,对于业务的生存及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反之,则一方面满足不了用户在任何地方都可方便地使用业务的需要,另一方面局限于一定范围内开放的智能网业务,对用户也缺乏吸引力,不利于业务的推广。
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的前提条件。
智能网是一种可迅速、经济、灵活地提供新业务的网络体系,在智能网上开放补充业务,其优势不仅在于业务、用户数据的管理及业务逻辑的控制比较集中,而且还在于用户可在较大范围内使用业务,用户可在任何通过No.7信令网与用于开放智能网业务的业务控制点SCP相连的地方,使用智能网业务,正是这后一点优势为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提供了技术基础。要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实现网间信令功能的互通。此外,在网间互通的智能网业务中,业务呼叫的主叫与被叫分别位于两个不同的网络的情况将占较大比例,如果两个进行业务互通的网络彼此无话路相通,实现智能网的业务互通是不可能的,所以前提条件之二就是实现网间基本呼叫控制功能的互通。以下所有对于互通方式的讨论将建立在这两个前提之下,有关两网实现话路及信令网互通应遵循的原则,这里不做讨论,但假设它们是符合有关规定的,本文将只从技术的角度,对实现智能网业务网间互通的几种可能性进行探讨。
以上探讨了实现智能网业务互通的三种方式,它们各具特点。不同的网络条件,不同的业务特征都会对互通方式有不同的要求,在实现业务互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不同的互通方式。需要指出的是,以上讨论的三种方式,不包括智能网业务在不同国家间实现互通的情况。目前,我国的被叫集中付费业务、记帐卡呼叫业务已可在其它一些国家使用,所采用的业务互通方式是:两网的SSP访问各自的SCP,经过本网的SCP进行初步翻译后,通过本网的SSP接入对方网络的SSP。由于此种互通方式仅用于国际间实现IN业务的互通,这里不做详细介绍。随着整个世界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在市场驱动下,新的智能网业务会不断的产生,同时智能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也会使其应用规程不断完善,功能不断增强,相信除了这里探讨的三种互通方式外,还将会有很多其它的方式等待我们去探讨。
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的前提条件。
智能网是一种可迅速、经济、灵活地提供新业务的网络体系,在智能网上开放补充业务,其优势不仅在于业务、用户数据的管理及业务逻辑的控制比较集中,而且还在于用户可在较大范围内使用业务,用户可在任何通过No.7信令网与用于开放智能网业务的业务控制点SCP相连的地方,使用智能网业务,正是这后一点优势为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提供了技术基础。要实现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实现网间信令功能的互通。此外,在网间互通的智能网业务中,业务呼叫的主叫与被叫分别位于两个不同的网络的情况将占较大比例,如果两个进行业务互通的网络彼此无话路相通,实现智能网的业务互通是不可能的,所以前提条件之二就是实现网间基本呼叫控制功能的互通。以下所有对于互通方式的讨论将建立在这两个前提之下,有关两网实现话路及信令网互通应遵循的原则,这里不做讨论,但假设它们是符合有关规定的,本文将只从技术的角度,对实现智能网业务网间互通的几种可能性进行探讨。
以上探讨了实现智能网业务互通的三种方式,它们各具特点。不同的网络条件,不同的业务特征都会对互通方式有不同的要求,在实现业务互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不同的互通方式。需要指出的是,以上讨论的三种方式,不包括智能网业务在不同国家间实现互通的情况。目前,我国的被叫集中付费业务、记帐卡呼叫业务已可在其它一些国家使用,所采用的业务互通方式是:两网的SSP访问各自的SCP,经过本网的SCP进行初步翻译后,通过本网的SSP接入对方网络的SSP。由于此种互通方式仅用于国际间实现IN业务的互通,这里不做详细介绍。随着整个世界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在市场驱动下,新的智能网业务会不断的产生,同时智能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也会使其应用规程不断完善,功能不断增强,相信除了这里探讨的三种互通方式外,还将会有很多其它的方式等待我们去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