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促进福建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事业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发展,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厦门、三明代表团分别由陈津和郭联新等代表提出议案,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管理条例》。5月15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2007年度省政府拟提请制定、修订、调研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将《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管理条例》列入2007年度省政府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6个地方性法规项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