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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融合现象通常发生于“网络型产业”,包括具有实体网络形态的电力、电信、广电、银行等传统网络产业,也包括通过消费者使用而形成的虚拟网络,比如互联网、游戏等新兴网络产业。传统网络产业和新兴网络产业的融合趋势也日益明显,如移动支付产业、电子书产业、skype的网络电话。产业渗入是产业融合进程中的必然现象。从网络经济学的角度看,被渗入的产业往往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的一个或多个方面。
网络外部性
消费者之所以加入传真、电话、聊天室、电子邮件等网络,是为了与网络中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交流。这种网络的规模越大,对潜在消费者的吸引力就越大——“梅特卡夫法则”一言以蔽之:“网络价值以网络规模的二次方增加”,此即经济学上所说的网络外部性的最常见表现形式。而在软件、操作系统、通信技术制式、银行卡支付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等网络型产业中,网络外部性则呈现交叉或间接性,两边用户通过中介平台相互吸引——更多的上游产品或服务供应商加入网络,则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加入网络,反之亦然。另外,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传媒产业中,网络外部性会表现出负的一面:如果某个电视台的节目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就会吸引更多的广告商;但广告的大量增加则会降低收视率。而网络电视可以通过减少广告、同步广告或隐藏广告的方式渗入以吸引观众的眼球。
“梅特卡夫法则”引发了马太效应,最终导致赢家通吃的局面。因此,规模预期成为这些行业中消费者选择供应商的关键因素。网络外部性越强,意味着新企业的渗入越难,在位者也就越容易阻击渗入者。
转换成本
消费者一旦选择某个网络后,想转换到其他网络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此即转换成本。比如,用户更换电信运营商时可能需要更换手机和号码、拷贝通讯录、通知号码变化;而更换软件时可能需要重新学习如何使用新软件的功能。转换成本引发套牢效应。网络型企业独家垄断时,转换成本的存在对消费者是不利的,网络型企业可以向被套牢的消费者收取更高的歧视性价格。虽然进入者可以通过降低消费者转换成本的方式(如移动运营商的送手机或移动携号行为)来吸引消费者加入到新的网络,但在位者可以通过软件或技术标准的不兼容来遏制可能的进入行为。因此,转换成本越大,套牢效应越强,产业渗入越难,在位企业越容易阻止潜在渗入者。
规模经济性
从生产或服务的供给角度来看,网络型产业的固定成本很高(如高设备投资成本、高研发成本),而增加一个额外服务的边际成本非常低,因此,单位成本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而不断下降——这是马太效应的一个主要原因。渗入者首先要付出一笔巨大的固定投入,而初期较小的市场份额导致渗入者提供服务的单位成本处于劣势。因此,规模经济性成为产业渗入的天然屏障。
范围经济性
在电信、互联网等网络型产业中,在位运营商一般通过核心资源共享(如核心技术、品牌、渠道、网络平台、智力资本)同时提供多种产品或服务,并不断创新增值业务,享受范围经济性的收益。存在范围经济性的行业不利于产业渗入,因为在位者容易通过业务拓展抢占市场空间以遏制渗入者。
网络型产业的这些特征虽然渗入者构成一定的进入壁垒,但来自其他产业的资本大鳄仍可能利用新技术或其所拥有的网络优势迅速渗入。电子支付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高额的固定成本对于中国移动这样的企业无足轻重,而电信产业的网络效应总体上来说也大于银行业,这使得中国移动可以携资本优势和客户优势迅速进入电子支付市场;阿里巴巴的支付宝也是直接利用了互联网的外部性优势和低成本优势迅速进入支付市场的。
网络外部性
消费者之所以加入传真、电话、聊天室、电子邮件等网络,是为了与网络中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交流。这种网络的规模越大,对潜在消费者的吸引力就越大——“梅特卡夫法则”一言以蔽之:“网络价值以网络规模的二次方增加”,此即经济学上所说的网络外部性的最常见表现形式。而在软件、操作系统、通信技术制式、银行卡支付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等网络型产业中,网络外部性则呈现交叉或间接性,两边用户通过中介平台相互吸引——更多的上游产品或服务供应商加入网络,则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加入网络,反之亦然。另外,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传媒产业中,网络外部性会表现出负的一面:如果某个电视台的节目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就会吸引更多的广告商;但广告的大量增加则会降低收视率。而网络电视可以通过减少广告、同步广告或隐藏广告的方式渗入以吸引观众的眼球。
“梅特卡夫法则”引发了马太效应,最终导致赢家通吃的局面。因此,规模预期成为这些行业中消费者选择供应商的关键因素。网络外部性越强,意味着新企业的渗入越难,在位者也就越容易阻击渗入者。
转换成本
消费者一旦选择某个网络后,想转换到其他网络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此即转换成本。比如,用户更换电信运营商时可能需要更换手机和号码、拷贝通讯录、通知号码变化;而更换软件时可能需要重新学习如何使用新软件的功能。转换成本引发套牢效应。网络型企业独家垄断时,转换成本的存在对消费者是不利的,网络型企业可以向被套牢的消费者收取更高的歧视性价格。虽然进入者可以通过降低消费者转换成本的方式(如移动运营商的送手机或移动携号行为)来吸引消费者加入到新的网络,但在位者可以通过软件或技术标准的不兼容来遏制可能的进入行为。因此,转换成本越大,套牢效应越强,产业渗入越难,在位企业越容易阻止潜在渗入者。
规模经济性
从生产或服务的供给角度来看,网络型产业的固定成本很高(如高设备投资成本、高研发成本),而增加一个额外服务的边际成本非常低,因此,单位成本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而不断下降——这是马太效应的一个主要原因。渗入者首先要付出一笔巨大的固定投入,而初期较小的市场份额导致渗入者提供服务的单位成本处于劣势。因此,规模经济性成为产业渗入的天然屏障。
范围经济性
在电信、互联网等网络型产业中,在位运营商一般通过核心资源共享(如核心技术、品牌、渠道、网络平台、智力资本)同时提供多种产品或服务,并不断创新增值业务,享受范围经济性的收益。存在范围经济性的行业不利于产业渗入,因为在位者容易通过业务拓展抢占市场空间以遏制渗入者。
网络型产业的这些特征虽然渗入者构成一定的进入壁垒,但来自其他产业的资本大鳄仍可能利用新技术或其所拥有的网络优势迅速渗入。电子支付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高额的固定成本对于中国移动这样的企业无足轻重,而电信产业的网络效应总体上来说也大于银行业,这使得中国移动可以携资本优势和客户优势迅速进入电子支付市场;阿里巴巴的支付宝也是直接利用了互联网的外部性优势和低成本优势迅速进入支付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