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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73号),为加快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规模,促进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和青年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我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考核、管理工作自2017年5月1日起,由各流动站设站单位负责,我厅实行备案管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