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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过于注重智力的培养,也就是灌输法律规则和法律逻辑,忽视向学生进行个人价值观和职业伦理的教育。为了培养造就智力超群、道德高尚的法律人,必须在法学教育中引入华德福教学模式,在课堂教学中融入伦理道德教育,使用问题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应用能力。同时,采用讨论式教学法,倡导学术民主与自由,将学生的道德行为表现纳入课程成绩予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