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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在现代农业生产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承担了超过50%农业劳动量,是广大农民劳动中不可短缺的重要生产工具,它对改进生产方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起着积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归纳起来不外乎农机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存在的认识上的管理问题。
一、目前农机产品的质量状况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全国各地农机投诉监督站同年共受理农民对各种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1900余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合计1000多万元,其中对拖拉机的投诉占总投诉量的三分之一,农机零配件占四分之一。从各省市监督抽查结果来看,各地农机产品质量也不容乐观。
农机产品直接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农机市场上的主要质量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全性不强。很多农机产品生产者缺乏懂标准、质量、安全、工艺等方面的知识,产品粗制滥造,致使很多安全防护装置没有或不合规范。2、工艺性差。数量较大的农机生产者仅具备最基本的生产条件,其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较差。同时为了争夺市场降低成本,放松质量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使用上以次充好,在生产工艺中减少工序,设备老化,加工精度无法保证等等,致使农机产品质量差,同时给维修增加了难度。3、服务性不完善。根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机销售者要对农机产品质量负责,但在实际当中,很难解决“三包”问题,4、说明书不规范。按国家标准GB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说明书要明确标出产品用途和适用范围,并根据特点和需要标出其主要结构、性能、型式、规格和正确吊运、安装、使用、操作、维修、保养及贮存等方法,以及保护操作者和产品的安全措施。但很多农机产品的使用说明书缺东少西,用词含糊,不符合标准,完全不能正确指导用户使用。
二、产品质量差的原因
(一)生产销售者。1、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取用旧件拼装,私自改装以劣代优,减少工艺工序,仿造名牌等方式,全然不顾产品质量一味追求低价抢占市场:在销售活动中,他们又采用了代销售回扣等不法手段促销,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充斥、挤占农机市场;2、从观念上,不引进先进的技术和人才,沿用老一套的营销和质量管理方式。一些生产厂家既无检测仪器,又无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无能力改良产品性能,不以产品质量来占领市场。
(二)消费者。1、贪便宣。我国农村经济水平落后,农民的农机购买能力还是比较低,于是他们在购买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以价廉为首选。2、无鉴别能力。因为相关知识缺乏,信息不灵,以致对农机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及适用范围不了解,也弄不清生产销售单位情况,对整个农机市场产品无法作比较。3、维权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是制约农机投诉少的原因之一。
(三)政府管理部门。1、缺乏宏观上的规划与指导。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机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农机产品的标准化管理也要有新的探索和创新,现农机市场因为缺乏专业的宏观调控,显得有些零乱和盲目。2、宣传力度不够。有关农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功能,农机生产销售的技术难题和管理手段的改进,各农机的技术标准与选购,这些方面的知识是广大农村的弱点。政府管理部门应采取多渠道培训和引导。
三、提高农机产品质量的措施
(一)生产销售者要参与市场,整合资源,提高自身素质,扩大发展,走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生产销售者要走出“闭门造机”的模式,尤其要克服单一的以“降低成本”获取利润的做法,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参与市场竞争。也就是生产销售者要先为消费者着想,围绕生产产品的功能与质量为广大消费者发挥作用,从而来赢得用户赢得市场。
(二)消费者要提高自身素质,真正做到选好、用好、管好、护好。选好:就是在购买前要多了解一些相关信息。
用好;就是在使用之前要熟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全面了解产品技术要求、操作要领及保养方式等,有疑难问题要及时请教农机技术人员,不要盲目操作。
管好:就是在保管机具时要注意保养,以免人为损伤,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购机发票,三包凭证,农机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等。
护好:农机具维护的好与坏,十分关键,它直接关系到其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因而马虎不得。维护工作既要细,又要勤,大问题注意,小问题也不能放过。因此,在维护工作中只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临阵才不会出大问题,使其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三)政府管理部门加大监管的力度,多层面地引导农机市场与消费,构架一个良好的农机“产、销、用”空间。
1、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内容、加大利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农机市场实际情况,对农机市场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让管理者、被管理者和消费者明确权限,处理起来避免模棱两可或规定不明了而造成整顿不力。
2、加大农机市场整顿工作。一是建立农机整顿长效机制,明确农机打假的具体办事机构,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实行重点时期的抽查监督。根据农机购买和使用高峰的“春耕”、“双抢”、“秋收”的特殊时期,开展对农机市场不定点、不定时的抽查,严厉查处发现的各类问题,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3、扩大宣传,扶持优质产品壮大其发展。一是利用现场会、演示会。这种方式直接明了,可以让农民亲眼所见,能取到良好直接的效果。二是多传授维权、农机技术方面的知识。首先要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让农民朋友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改变模糊认识。其次,让农民朋友提高选机、用机的水平、提高自身的素质。三是扶持名牌企业。重点扶持那些产品质量好,产销量大,市场信誉好的企业和厂家,从政策、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加以“帮、促、管”,提高龙头作用,促进我国农机产品的开发和改造,从而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产业化生产和经营,促进我国农机产品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
4、建立良好的维权机制。一是明确维权部门。各级公安、工商、质检、供销、农机部门,要按照既有分工,又充分协调。尤其是农机部门,更要采取主动,多方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动向,从宏观上把握农机市场的发展动向和整治措施,争取其他部门的协调,从而使农机产品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公开维权程序。各级消协、农机投诉站,要广泛宣传投诉的程序,简化办事手续。
简言之,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既要持之以恒地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又要从长远出发,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假冒伪劣的产品从根本上得以清除,净化农机市场,全方位地加大农机产品的管理力度,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农机产品的质量。
一、目前农机产品的质量状况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全国各地农机投诉监督站同年共受理农民对各种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1900余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合计1000多万元,其中对拖拉机的投诉占总投诉量的三分之一,农机零配件占四分之一。从各省市监督抽查结果来看,各地农机产品质量也不容乐观。
农机产品直接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农机市场上的主要质量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全性不强。很多农机产品生产者缺乏懂标准、质量、安全、工艺等方面的知识,产品粗制滥造,致使很多安全防护装置没有或不合规范。2、工艺性差。数量较大的农机生产者仅具备最基本的生产条件,其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较差。同时为了争夺市场降低成本,放松质量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使用上以次充好,在生产工艺中减少工序,设备老化,加工精度无法保证等等,致使农机产品质量差,同时给维修增加了难度。3、服务性不完善。根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机销售者要对农机产品质量负责,但在实际当中,很难解决“三包”问题,4、说明书不规范。按国家标准GB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说明书要明确标出产品用途和适用范围,并根据特点和需要标出其主要结构、性能、型式、规格和正确吊运、安装、使用、操作、维修、保养及贮存等方法,以及保护操作者和产品的安全措施。但很多农机产品的使用说明书缺东少西,用词含糊,不符合标准,完全不能正确指导用户使用。
二、产品质量差的原因
(一)生产销售者。1、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取用旧件拼装,私自改装以劣代优,减少工艺工序,仿造名牌等方式,全然不顾产品质量一味追求低价抢占市场:在销售活动中,他们又采用了代销售回扣等不法手段促销,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充斥、挤占农机市场;2、从观念上,不引进先进的技术和人才,沿用老一套的营销和质量管理方式。一些生产厂家既无检测仪器,又无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无能力改良产品性能,不以产品质量来占领市场。
(二)消费者。1、贪便宣。我国农村经济水平落后,农民的农机购买能力还是比较低,于是他们在购买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以价廉为首选。2、无鉴别能力。因为相关知识缺乏,信息不灵,以致对农机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及适用范围不了解,也弄不清生产销售单位情况,对整个农机市场产品无法作比较。3、维权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是制约农机投诉少的原因之一。
(三)政府管理部门。1、缺乏宏观上的规划与指导。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机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农机产品的标准化管理也要有新的探索和创新,现农机市场因为缺乏专业的宏观调控,显得有些零乱和盲目。2、宣传力度不够。有关农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功能,农机生产销售的技术难题和管理手段的改进,各农机的技术标准与选购,这些方面的知识是广大农村的弱点。政府管理部门应采取多渠道培训和引导。
三、提高农机产品质量的措施
(一)生产销售者要参与市场,整合资源,提高自身素质,扩大发展,走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生产销售者要走出“闭门造机”的模式,尤其要克服单一的以“降低成本”获取利润的做法,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参与市场竞争。也就是生产销售者要先为消费者着想,围绕生产产品的功能与质量为广大消费者发挥作用,从而来赢得用户赢得市场。
(二)消费者要提高自身素质,真正做到选好、用好、管好、护好。选好:就是在购买前要多了解一些相关信息。
用好;就是在使用之前要熟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全面了解产品技术要求、操作要领及保养方式等,有疑难问题要及时请教农机技术人员,不要盲目操作。
管好:就是在保管机具时要注意保养,以免人为损伤,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购机发票,三包凭证,农机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等。
护好:农机具维护的好与坏,十分关键,它直接关系到其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因而马虎不得。维护工作既要细,又要勤,大问题注意,小问题也不能放过。因此,在维护工作中只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临阵才不会出大问题,使其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三)政府管理部门加大监管的力度,多层面地引导农机市场与消费,构架一个良好的农机“产、销、用”空间。
1、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内容、加大利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农机市场实际情况,对农机市场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让管理者、被管理者和消费者明确权限,处理起来避免模棱两可或规定不明了而造成整顿不力。
2、加大农机市场整顿工作。一是建立农机整顿长效机制,明确农机打假的具体办事机构,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实行重点时期的抽查监督。根据农机购买和使用高峰的“春耕”、“双抢”、“秋收”的特殊时期,开展对农机市场不定点、不定时的抽查,严厉查处发现的各类问题,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3、扩大宣传,扶持优质产品壮大其发展。一是利用现场会、演示会。这种方式直接明了,可以让农民亲眼所见,能取到良好直接的效果。二是多传授维权、农机技术方面的知识。首先要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让农民朋友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改变模糊认识。其次,让农民朋友提高选机、用机的水平、提高自身的素质。三是扶持名牌企业。重点扶持那些产品质量好,产销量大,市场信誉好的企业和厂家,从政策、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加以“帮、促、管”,提高龙头作用,促进我国农机产品的开发和改造,从而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产业化生产和经营,促进我国农机产品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
4、建立良好的维权机制。一是明确维权部门。各级公安、工商、质检、供销、农机部门,要按照既有分工,又充分协调。尤其是农机部门,更要采取主动,多方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动向,从宏观上把握农机市场的发展动向和整治措施,争取其他部门的协调,从而使农机产品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公开维权程序。各级消协、农机投诉站,要广泛宣传投诉的程序,简化办事手续。
简言之,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既要持之以恒地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又要从长远出发,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假冒伪劣的产品从根本上得以清除,净化农机市场,全方位地加大农机产品的管理力度,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农机产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