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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与妻子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今年8岁。现在二孩政策放开,我想再要个孩子,双方父母均表示支持,但妻子就是不同意,为此我们经常发生争吵,我甚至警告妻子,如果再这样就离婚,可妻子不改初衷,说自己不是生育工具,别拿离婚吓人。请问:要不要二孩谁说了算?
答:
你应当与妻子充分沟通和协商,并给予妻子更多的关爱,使她答应你的要求。如果妻子不愿让步,法律是站在她那边的。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里的公民当然包括女性公民和男性公民。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这就是说,妇女享有生育选择权、生育自由权和中止妊娠权,丈夫的生育权的实现最终取决于妻子的意愿。虽然国家提出生二孩,但公民生育权的实现以及是否生育二孩,需要一种特定的条件支持,即必须建立在夫妻双方就生育子女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之上。如果夫妻双方在是否生育子女包括生二孩的问题上意见不一致,那么一方的“生育权”就无法实现。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最终要靠女方完成,而生育子女时女方要承受一定的风险以及比男方大得多的压力,所以当女方做出不生育的决定,男方必须尊重,而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鉴于法律要优先保护妇女的不生育自由权,包括不生育二孩的权利,因此,你即使诉讼离婚,也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遇到此类分歧时,建议双方互相体谅、互相理解,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
我与妻子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今年8岁。现在二孩政策放开,我想再要个孩子,双方父母均表示支持,但妻子就是不同意,为此我们经常发生争吵,我甚至警告妻子,如果再这样就离婚,可妻子不改初衷,说自己不是生育工具,别拿离婚吓人。请问:要不要二孩谁说了算?
答:
你应当与妻子充分沟通和协商,并给予妻子更多的关爱,使她答应你的要求。如果妻子不愿让步,法律是站在她那边的。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里的公民当然包括女性公民和男性公民。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这就是说,妇女享有生育选择权、生育自由权和中止妊娠权,丈夫的生育权的实现最终取决于妻子的意愿。虽然国家提出生二孩,但公民生育权的实现以及是否生育二孩,需要一种特定的条件支持,即必须建立在夫妻双方就生育子女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之上。如果夫妻双方在是否生育子女包括生二孩的问题上意见不一致,那么一方的“生育权”就无法实现。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最终要靠女方完成,而生育子女时女方要承受一定的风险以及比男方大得多的压力,所以当女方做出不生育的决定,男方必须尊重,而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鉴于法律要优先保护妇女的不生育自由权,包括不生育二孩的权利,因此,你即使诉讼离婚,也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遇到此类分歧时,建议双方互相体谅、互相理解,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