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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9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重点建制镇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993座,总处理能力超过1亿立方米/日,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2倍和75%;在建和已建项目处理能力总和预计可达1.6亿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达700多万吨。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有关城镇污水处理的相关指标已基本实现,提前一年完成了规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