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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经纪人这种古老的行业又逐步活跃起来,之所以说其为古老,是因为在商品经济形成的过程中,就已经开始有了这种经纪活动。但后来,特别是文革的前后,这种经纪活动被视为“投机倒把”而加以打击和取缔。我国刑法修改后,“投机倒把”这个概念已不存在,代之是“扰乱市场秩序罪”。但是,像经纪人为当事人双方开展的要托、代理、行纪等中介活动对市场有益处还是有害处?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应该说是有益处的。既然如此,就不能让经纪人长期伏在水下,而应让其浮到水面上来,光明正、堂堂正正的依法开展经纪活动。那么怎样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