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类社会早期对时间没有精确的计量,只能用“太阳出山”、“鸡叫三遍”、“月挂树梢”、“吃晚饭时”等模糊概念记时。到了春秋时期,朝廷则已使用圭表、日晷、漏刻等计时器,对一天的时间做比较精确的划分和记录。圭表,就是立于平地的测量杆,根据太阳照射形成的影子长短,从地上标明的时刻来确定时间,所以古语有“一寸光阴一寸金”的说法;日晷原理相近,不过是利用太阳运动造成影子方位不同来进行读时;漏刻是用水做载体,根据水不断流出造成浸在水中标尺水位下降,从而从标尺上确定时间。除此之外,古代常用的计时器还有沙钟,机械计时器如东汉张衡的浑天仪,唐代僧一行的自鸣钟,元代郭守敬的能发出不同声音的机械报时钟等等。民间更多的使用燃香、燃烛等计时方法。
我国古代记时法原先主要根据天色把一昼夜分为若干个时段,或叫“时辰”、“时分”。约在汉武帝太初改历之后,历法渐趋精密,人们则以十二地支为名,把时辰按其顺序排列为:子时(23点至凌晨1点)、丑时(1点至3点)、寅时(3点至5点)、卯时(5点至7点)、辰时(7点至9点)、巳时(9点至11点)、午时(11点至13点)、未时(13点至15点)、申时(15点至17点)、酉时(17点至19点)、戌时(19点至21点)、亥时(21点至23点)。每个时辰等于现在的两小时。这种记时方法称为“十二时辰”记时法。
古代人们又根据日夜的轮换,把一天分为若干时段。比如按照太阳的出没,分为日出、日中、日入。日出也称为旦、早、朝、晨;日入称为夕、暮、晚、昏,也称为日夕。古时候人们每日两餐,早饭在日出以后,称为“食时”;晚饭在日入以前,称为“哺时”。日入以后先是“黄昏”,然后是“人定”,人定以后是“夜半”(即半夜)。接着是“鸡鸣”,也称为“昧旦”或“昧爽”,就是天将明的时候。鸡鸣以后是“平旦”,也称为“平明”,是指清晨天刚亮的时候。到西汉时期,人们开始把一昼夜的名称固定下来,不同的时段冠以不同的名称:夜半(子时)、鸡鸣(丑时)、平旦(寅时)、日出(卯时)、食时(辰时)、隅日(又称隅中,巳时)、日中(午时)、日昳(未时)、哺时(申时)、日入(酉时)、黄昏(戌时)、人定(亥时)。每个时辰也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夜半就是子时,是现在的23点到1点,所以古书上把这个时辰称为“子夜”。午时是从中午11点到13点,也叫“日中”。古书上常有“点卯”的记载,点卯就是在卯时上班报到。这种记时方法称为“十二时段”记时法。
我国古代的计时单位有更、鼓(和更一样,可以互用)、漏、时、点、刻几种。一夜分为五更,一更为戌时,二更为亥时,三更为子时,四更为丑时,五更为寅时,对应现在时间是晚上19点到第二天的5点;点比更小,一更有5点,每点24分钟;刻从古到今有变化,清之前,一天有100刻,清后改为一天96刻,一刻15分钟。因打更用鼓,故又称几更为几鼓。
了解这些内容,对我们正确阅读和理解古诗文大有裨益。十二时辰记时法和十二时段记时法是古诗文中常见的两种记时方法。如:“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朱淑真《生查子》)“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赵师秀《有约》)“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卢纶《塞下曲》)“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奄奄黄昏后,寂寂人定初。”“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孔雀东南飞》)“夜半雪愈急……愬恕至城下……鸡鸣,雪止……晡时,门坏。”(《李愬雪夜入蔡州》)“魏兵自辰时困至戌时。”(《失街亭》)“可教往来客人于巳、午、未三个时辰过冈。”(《景阳冈》)“果予以未时还家,而汝以辰时气绝。”(《祭妹文》)“从巳时直杀到未时。”(《群英会蒋干中计》)这些诗文中的“黄昏”、“夜半”、“平明”、“鸡鸣”、“人定”、“五更”、“晡时”、“辰时”、“戌时”、“巳时”、“未时”等都是表示具体时间的专用名词,虽不似现在几点几分精确,但也表达了一个特定的时段范围。
(作者单位:天祝县松山镇初级中学)
我国古代记时法原先主要根据天色把一昼夜分为若干个时段,或叫“时辰”、“时分”。约在汉武帝太初改历之后,历法渐趋精密,人们则以十二地支为名,把时辰按其顺序排列为:子时(23点至凌晨1点)、丑时(1点至3点)、寅时(3点至5点)、卯时(5点至7点)、辰时(7点至9点)、巳时(9点至11点)、午时(11点至13点)、未时(13点至15点)、申时(15点至17点)、酉时(17点至19点)、戌时(19点至21点)、亥时(21点至23点)。每个时辰等于现在的两小时。这种记时方法称为“十二时辰”记时法。
古代人们又根据日夜的轮换,把一天分为若干时段。比如按照太阳的出没,分为日出、日中、日入。日出也称为旦、早、朝、晨;日入称为夕、暮、晚、昏,也称为日夕。古时候人们每日两餐,早饭在日出以后,称为“食时”;晚饭在日入以前,称为“哺时”。日入以后先是“黄昏”,然后是“人定”,人定以后是“夜半”(即半夜)。接着是“鸡鸣”,也称为“昧旦”或“昧爽”,就是天将明的时候。鸡鸣以后是“平旦”,也称为“平明”,是指清晨天刚亮的时候。到西汉时期,人们开始把一昼夜的名称固定下来,不同的时段冠以不同的名称:夜半(子时)、鸡鸣(丑时)、平旦(寅时)、日出(卯时)、食时(辰时)、隅日(又称隅中,巳时)、日中(午时)、日昳(未时)、哺时(申时)、日入(酉时)、黄昏(戌时)、人定(亥时)。每个时辰也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夜半就是子时,是现在的23点到1点,所以古书上把这个时辰称为“子夜”。午时是从中午11点到13点,也叫“日中”。古书上常有“点卯”的记载,点卯就是在卯时上班报到。这种记时方法称为“十二时段”记时法。
我国古代的计时单位有更、鼓(和更一样,可以互用)、漏、时、点、刻几种。一夜分为五更,一更为戌时,二更为亥时,三更为子时,四更为丑时,五更为寅时,对应现在时间是晚上19点到第二天的5点;点比更小,一更有5点,每点24分钟;刻从古到今有变化,清之前,一天有100刻,清后改为一天96刻,一刻15分钟。因打更用鼓,故又称几更为几鼓。
了解这些内容,对我们正确阅读和理解古诗文大有裨益。十二时辰记时法和十二时段记时法是古诗文中常见的两种记时方法。如:“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朱淑真《生查子》)“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赵师秀《有约》)“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卢纶《塞下曲》)“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奄奄黄昏后,寂寂人定初。”“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孔雀东南飞》)“夜半雪愈急……愬恕至城下……鸡鸣,雪止……晡时,门坏。”(《李愬雪夜入蔡州》)“魏兵自辰时困至戌时。”(《失街亭》)“可教往来客人于巳、午、未三个时辰过冈。”(《景阳冈》)“果予以未时还家,而汝以辰时气绝。”(《祭妹文》)“从巳时直杀到未时。”(《群英会蒋干中计》)这些诗文中的“黄昏”、“夜半”、“平明”、“鸡鸣”、“人定”、“五更”、“晡时”、“辰时”、“戌时”、“巳时”、“未时”等都是表示具体时间的专用名词,虽不似现在几点几分精确,但也表达了一个特定的时段范围。
(作者单位:天祝县松山镇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