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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设专章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其是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起点,是各项食品安全政策的一个最基本阈值,其作用可能比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法规更重要,然而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却存在风险评估建设刚刚起步、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尽合理、数量分布不均等问题。文章结合上述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建议或意见,以完善立法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