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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这一概念,最早指人类社会、世俗文明背景下的法则规范体系,与“自然秩序”、“神法”等法则概念相区别。其后,随着社会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发展,民法逐渐被赋予了具体化、针对化的规范意义,即建立在平等、公正的原则基础上,以维护和协调人民群众社会关系、财产关系为目的,围绕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对象展开的民事活动法律规定。基于此,本文首先从概念、联系、区别三个方面入手,对民法与行政法的概念内容进行了阐释;其后,分多个方面论述了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适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由直接适用和类推使用两个方向出发,重点研究了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的适用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