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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中存在大量的税收优惠,这些税收优惠或者由于出台时间过久已不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缺乏合法性而亟待清理。由此,在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制度的实践中暴露出制度定性认识偏差、违背分类所得税制立法精神等问题。在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中,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设计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未来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设计只有建立在对税收优惠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的合法性和量能课税原则的合理性考量,才能制定一个体系完整、内容完备、兼具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理性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