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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法原因给付,世界各国均作出了"不得请求返还"的规定,我国民法没有类似规定,司法实践中有的判决给付违法无效、财产返还,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给予没收给付财产的民事制裁措施.这里从不法原因给付的概念、构成、"给付"的效力、国外"不得请求返还"的立法理由及其争议,以及对无效返还和没收充公处理方式的评述,探求合理的解决途径,同时对我国民事制裁制度提出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