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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物论》中庄子三次提出“以明”,以此作为解决纷争的手段。通过研究庄子为何提出“以明”,辨析郭象、成玄英、王夫之的阐释是否接近《庄子》的本意,庄子如何从实践层面落实“以明”,厘清老庄“以明”的差异,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以明”源出于日月、水、镜所体现出的德行,它是“见道”的途径,是齐物的方法之一,目的是超越表象的差别,达到道通为一的境界,落实在行动层面,则表现为“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