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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青岛"天价虾"事件启示我们,应尽快建立健全制度化的监督和处罚机制,将商家的市场行为、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和政府、社会的监督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以他律促自律。【案例】2015年10月4日,来自四川的游客肖先生一家和来自南京的朱先生一家在青岛"善德烧烤"用餐时,各点了一份菜单上标价为38元每份的大虾。然而,在用餐后结账时,店老板却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