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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适应会计行业的新情况,解决和规范会计行业发展中的新问题,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的挑战。2012年末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是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作為一个基层会计机构的管理人员,这里从其修改背景和内容上谈点自己的认识。
关键词: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认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末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办法》的背景。
《办法》实施至今已逾7年,旧办法对促进和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发挥会计从业人员在市场经济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当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旧办法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免试条件,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等方面也出现了新的问题与挑战。基于与时俱进的社会理念,如何更好地规范会计行业?如何更好地管理业已达到1400万庞大队伍的会计从业人员?如何适应会计人才频繁流动和梯队建设?如何不断提升会计从业能力与专业素养?以便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旧《办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实践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旧《办法》规定的会计相关专业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的免试规定,导致假的会计相关专业中专证泛滥,亟需堵住这个缺口;二是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比较复杂;三是资格证书领取和调转程序相对繁琐;四是学时制管理模式制约了继续教育方式创新;五是会计从业资格退出机制没有建立。因此,修订《办法》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客观需要。
二、新《办法》的调整内容及个人认识
新《办法》共5章37条,主要对以下内容作了调整:
一是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其实无纸化考试已经在不少省份推行了好几年了,山东省会计从业证书无纸化已经推行了接近5年,社会反映良好。个人认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既要保持无纸化考试制度,当场出成绩,以体现其公平性。也要适当减少考试次数,报考条件不宜太低,应有年龄和学历限制,目前,社会上持证而又不做会计的人员太多,一些二本、三本或高职院校甚至技校毕业生为了给个人简历增光添彩,居然人手一证,而这些毕业生绝大多少不是你会计专业的,将来也不会做会计工作。这样会造成持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不在岗的太多,降低从事会计工作的门槛,降低了会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无纸化考试的题库,建议由财政部组织专家统一出题,各地分别组织考试。
二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免试规定。取消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个人认为,这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良好举措,因为以前只要是会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都是免二考一的,不考《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只考《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因为中专证不能上网查询真假,很多人通过不法机构和个人办理假的会计相关专业的中专证书,以求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免二考一,以求简化考试,尽快得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种掩耳盗铃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的专业水平之低劣可想而知。长此以往,对会计队伍的梯队成长极为不利。这次取消了这个免试规定,是非常及时的。就是,会计相关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也不会认为不公平,辛苦学习了几年会计专业了,考个会计从业资格证举手之劳,话又说回来,如果连会计证都考不过,那情何以堪?
三是简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和调转登记程序。这一条适应了当前人才流动,城镇化加速的实际情况。是利民措施。
四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和会计证领取制度。通过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领取证书,简化了之前申请、受理、审查等领取证书程序。
五是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我看,将来继续教育实行网上免费授课是一个趋势,财政部出资建立公益性的继续教育网站。
六是简化了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通过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领取证书,简化了之前申请、受理、审查等领取证书程序。持证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可登陆所属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也可以到所属管理机构办理。
七是增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毁损补发的规定。这也是比较人性化的规定。
八是建立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制度。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而且,会计档案证号改成了身份证号,便于管理。
九是对在能力上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证书作了规定。这个我看有点开了口子,会计证考试很简单,有能力还能考不出来,又不是上世纪90年代初,会计制度新改革的时候。
十是完善了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任。加强了考试纪律,规定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以净化会计类的考试市场。
很遗憾,客观上虽存在相当数量的持有会计资格证书人员不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况,但是,新办法并没有给出会计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至于相关具体衔接规章制度能否给出会计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让我们拭目以待。
相信随着财政部具体衔接措施的出台,我国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必将跨上一个新的台阶。必将为培养出更多更好地会计领军人才打好基础,做好各级梯队的建设,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日益走向繁荣的市场经济。(作者单位:山东省高唐县财政局)
关键词: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认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末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办法》的背景。
《办法》实施至今已逾7年,旧办法对促进和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发挥会计从业人员在市场经济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当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旧办法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免试条件,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等方面也出现了新的问题与挑战。基于与时俱进的社会理念,如何更好地规范会计行业?如何更好地管理业已达到1400万庞大队伍的会计从业人员?如何适应会计人才频繁流动和梯队建设?如何不断提升会计从业能力与专业素养?以便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旧《办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实践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旧《办法》规定的会计相关专业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的免试规定,导致假的会计相关专业中专证泛滥,亟需堵住这个缺口;二是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比较复杂;三是资格证书领取和调转程序相对繁琐;四是学时制管理模式制约了继续教育方式创新;五是会计从业资格退出机制没有建立。因此,修订《办法》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客观需要。
二、新《办法》的调整内容及个人认识
新《办法》共5章37条,主要对以下内容作了调整:
一是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其实无纸化考试已经在不少省份推行了好几年了,山东省会计从业证书无纸化已经推行了接近5年,社会反映良好。个人认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既要保持无纸化考试制度,当场出成绩,以体现其公平性。也要适当减少考试次数,报考条件不宜太低,应有年龄和学历限制,目前,社会上持证而又不做会计的人员太多,一些二本、三本或高职院校甚至技校毕业生为了给个人简历增光添彩,居然人手一证,而这些毕业生绝大多少不是你会计专业的,将来也不会做会计工作。这样会造成持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不在岗的太多,降低从事会计工作的门槛,降低了会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无纸化考试的题库,建议由财政部组织专家统一出题,各地分别组织考试。
二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免试规定。取消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个人认为,这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良好举措,因为以前只要是会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都是免二考一的,不考《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只考《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因为中专证不能上网查询真假,很多人通过不法机构和个人办理假的会计相关专业的中专证书,以求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免二考一,以求简化考试,尽快得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种掩耳盗铃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的专业水平之低劣可想而知。长此以往,对会计队伍的梯队成长极为不利。这次取消了这个免试规定,是非常及时的。就是,会计相关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也不会认为不公平,辛苦学习了几年会计专业了,考个会计从业资格证举手之劳,话又说回来,如果连会计证都考不过,那情何以堪?
三是简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和调转登记程序。这一条适应了当前人才流动,城镇化加速的实际情况。是利民措施。
四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和会计证领取制度。通过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领取证书,简化了之前申请、受理、审查等领取证书程序。
五是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我看,将来继续教育实行网上免费授课是一个趋势,财政部出资建立公益性的继续教育网站。
六是简化了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通过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领取证书,简化了之前申请、受理、审查等领取证书程序。持证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可登陆所属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也可以到所属管理机构办理。
七是增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毁损补发的规定。这也是比较人性化的规定。
八是建立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制度。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而且,会计档案证号改成了身份证号,便于管理。
九是对在能力上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证书作了规定。这个我看有点开了口子,会计证考试很简单,有能力还能考不出来,又不是上世纪90年代初,会计制度新改革的时候。
十是完善了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任。加强了考试纪律,规定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以净化会计类的考试市场。
很遗憾,客观上虽存在相当数量的持有会计资格证书人员不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况,但是,新办法并没有给出会计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至于相关具体衔接规章制度能否给出会计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让我们拭目以待。
相信随着财政部具体衔接措施的出台,我国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必将跨上一个新的台阶。必将为培养出更多更好地会计领军人才打好基础,做好各级梯队的建设,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日益走向繁荣的市场经济。(作者单位:山东省高唐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