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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建设, 是一个打破旧道德创立新道德的过程。基于古老原则、秩序系统与社会变迁冲突而形成的道德多元化趋势, 带给社会许多不安因素, 构成对传统道德价值观念的威胁, 也受到传统道德观念的顽固抵御。律师业在此阶段, 既广泛受益于新道德的积极支持, 也难避旧道德残余的侵害, 这是阻碍律师业健康发展不可忽视的问题。当今, 律师业需充分利用现时代机会, 并尽量有效地抵御传统等级特权道德观念及其他旧的价值观念对制度的破坏性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