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对责任的误用主要表现为责任泛化和责任与义务不分。误用的根源在于受到传统民法债责不分、现代法学理论中二次义务说、中外语言文化习惯上义务责任不分以及债与责任在给付形式上的某些共同特征的影响。责任的误用不仅影响对法律语言的规范、严谨和准确使用,而且对中国民事基本法的结构体系有着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