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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近期公布2015年食品药品犯罪数据,公安机关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5万起,地沟油、瘦肉精、配方乳粉犯罪仍时有发生,病死猪、注水肉也持续多发。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公安部督办案件中,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食药犯罪占比超过八成,互联网、物流已成为食品药品犯罪的主流渠道。
网络食品犯罪高发背后,揭开了食品安全问题隐藏的现实:我国网购食品规模的迅速扩大,网络食品供应链条长而隐蔽、难以监管,消费者缺乏鉴别常识。
有分析指出,我国食品电商总交易金额目前接近400亿元,到2018年食品网购的市场规模将接近1400亿元。在刚刚过去的春节黄金周,网络食品的销售业绩也是可圈可点。
与传统零售渠道相比,互联网渠道的一大特点就是拉伸了食品供应链条,使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天南海北的食品;另一大特点是人人可以充当“供应商”,如时下流行的代购、共享厨房O2O,以及“朋友圈”曾红极一时的自制糕点等。
然而,互联网渠道在拉伸食品供应链的同时,也增加了食品安全的监管缝隙,滋生了犯罪土壤。违规进口食品正是通过网络代购以“蚂蚁搬家”的方式携带入境。通过互联网渠道“闷声发财”的黑心餐饮作坊、朋友圈“三无”烘焙糕点等,更是屡次遭到食药监管部门及媒体曝光。
互联网食品犯罪由于链条较长及其隐蔽性,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甚至在家庭厨房O2O等领域存在法律空白。从另一个角度看,网络食品犯罪高发恰恰利用了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渴求,也间接反映出国人对食品安全存在的种种“偏见”,如进口食品品质一定高于国内制造,家庭自制食品一定比工业生产的安全等,但现实往往未必如此。
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经营者及第三方平台责任做出规定,正在制订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也将针对性地解决互联网食品安全问题。面对网络食品安全的复杂性,新《食品安全法》有一项内容令人印象深刻,即“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做到良心生产,第三方平台需要进行资质把关,行政执法部门需明确立法、严格执法,消费者本身也需要提升食品安全常识,单纯依靠执法部门解决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的时代已经“OUT”了。
网络食品外卖应注明加工时间
3月1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个针对网络食品交易出台的管理办法。办法草案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实际,分别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草案对备受关注的网络外卖作了单独说明,并对其中的细节操作进行了规定。如网络餐饮单位应当在食品包装上加贴封签,标志食品加工制作的时间和消费时限,送餐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穿着统一标志的制式工作服等。据了解,“明厨亮灶”也从线下实体店被引入到网络外卖中。办法草案中提出,鼓励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将其加工过程进行网上播出展示。
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责任,办法草案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及时核实更新经营者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对不具备食品经营资质的经营者,不得允许其在平台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此外,第三方平台还应当建立在平台经营的食品经营者档案和台账,审查并记录经营品种、供货商、物流服务提供者、消费投诉处理情况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办法草案中,提出第三方平台建立“网络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即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对平台内经营的食品及其信息进行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将把网络食品抽检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定期对辖区内的网络食品进行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按照办法草案的规定,今后消费者可在网络订餐页面的显著位置查看餐饮提供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营业执照编号、经营许可证号等,这些信息将以文字、图片相结合的形式,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受理食品药品投诉60日内须反馈结果
3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投诉举报制度,消费者可通过热线、网络、信件、走访等渠道,对食品药品相关情况进行投诉举报。《办法》还要求,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实施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投诉举报人提出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监管建议,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参考。
4类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将取消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四类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将实现“两证合一”。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药监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
这一改革举措,既解决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两个环节界限划分不清的问题,也解决了同一食品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地址需要办理多张许可证等问题,将涉及全国243万家餐饮企业和1445万从业人员,给企业松绑减负。
“两证合一”后,这四类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将被取消,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将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对餐饮企业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决定》要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联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各地整合调整工作的完成时限,对涉及的部门规章等进行清理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督促各地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改革要求。
改革一方面要解决餐饮企业办证难问题,另一方面,还要切实保障餐饮服务场所的食品安全。
对此,国务院要求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改进监管方式,建立信用体系,完善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等,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链接:北京年内将取缔上万家无证餐饮
1月13日,从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年内北京将完成上万家无证餐饮单位的整治取缔工作,通州区已提前取缔1281家无证餐饮单位,占全区无证餐饮的9成。
取缔三类无证餐饮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介绍,北京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监管综合整治。2016年底,由各区政府负总责,全市现有的上万家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将基本纳入规范化经营或被取缔淘汰。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三类无证餐饮要坚决取缔,首先是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的,第二是位于待拆迁区域内的无证餐饮,第三类就是百姓反应比较强烈的住宅楼底商。当然,此次整治行动要采用疏堵结合方式,尽量通过规划满足民众生活需求。
继续规范网上餐厅服务
目前,网络订餐备受上班族热捧,但网上餐厅的卫生、安全等问题不容忽视。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到,2016年,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对本市互联网订餐服务平台的规范,督促网络平台严格落实索证制度和网络经营者实名审核制,查处未取得合法资质利用互联网提供订餐、餐饮加工制作和送餐服务的行为。
上述负责人表示,此前,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经针对百度外卖、饿了么等占市场份额较大的订餐平台进行规范,并追根溯源查处了一些案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摸查,并根据投诉情况,对订餐平台进行规范,要求其严格落实实名审核制,提供餐饮的服务商必须与实体餐饮店相同获取相应证照。
据记者了解,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有关规范网上订餐服务的实施条例细则或将出台,届时,有关订餐平台、网上餐厅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规后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会进一步明确。
通州关停9成无证小餐馆
据介绍,2015年下半年,通州区在前期的示范化整治行动中取得明显效果。通州区食药局介绍,此前,通州城区原有1398户无证餐饮单位,占全区餐饮单位的3成以上。经过半年整治,城区内逾9成共1281户无证小餐饮被关停。
通州区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通州区不少早餐车违规经营,虽然车辆外观貌似正规放心早餐车,但实属无证的餐饮摊位。过去十几年,通州区商委与各街道共批复180辆早餐车,不过,各街道批复的60多辆早餐车原则上并不完全合规。
自2015年下半年,通州区陆续更换了70余辆新型早餐车,今年,还将继续更换80余辆早餐车。新型早餐车全部有编号,并且设置专门二维码,市民购买早餐可扫描二维码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同时还能对早餐服务进行评价。另外,如果市民在食用早餐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执法人员可凭借网上交易记录追溯投诉。
目前,70余辆早餐车可覆盖通州87个小区,未来全部更新后可覆盖150个小区,基本占通州9成的小区。另外,通州还将通过市级、区级两级补贴的方式,鼓励品牌餐饮单位新建或改建早餐点,一些便利店搭载早餐服务也可获得补贴。目前,相应的补贴方案还在进一步制定当中。
网络食品犯罪高发背后,揭开了食品安全问题隐藏的现实:我国网购食品规模的迅速扩大,网络食品供应链条长而隐蔽、难以监管,消费者缺乏鉴别常识。
有分析指出,我国食品电商总交易金额目前接近400亿元,到2018年食品网购的市场规模将接近1400亿元。在刚刚过去的春节黄金周,网络食品的销售业绩也是可圈可点。
与传统零售渠道相比,互联网渠道的一大特点就是拉伸了食品供应链条,使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天南海北的食品;另一大特点是人人可以充当“供应商”,如时下流行的代购、共享厨房O2O,以及“朋友圈”曾红极一时的自制糕点等。
然而,互联网渠道在拉伸食品供应链的同时,也增加了食品安全的监管缝隙,滋生了犯罪土壤。违规进口食品正是通过网络代购以“蚂蚁搬家”的方式携带入境。通过互联网渠道“闷声发财”的黑心餐饮作坊、朋友圈“三无”烘焙糕点等,更是屡次遭到食药监管部门及媒体曝光。
互联网食品犯罪由于链条较长及其隐蔽性,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甚至在家庭厨房O2O等领域存在法律空白。从另一个角度看,网络食品犯罪高发恰恰利用了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渴求,也间接反映出国人对食品安全存在的种种“偏见”,如进口食品品质一定高于国内制造,家庭自制食品一定比工业生产的安全等,但现实往往未必如此。
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经营者及第三方平台责任做出规定,正在制订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也将针对性地解决互联网食品安全问题。面对网络食品安全的复杂性,新《食品安全法》有一项内容令人印象深刻,即“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做到良心生产,第三方平台需要进行资质把关,行政执法部门需明确立法、严格执法,消费者本身也需要提升食品安全常识,单纯依靠执法部门解决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的时代已经“OUT”了。
网络食品外卖应注明加工时间
3月1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个针对网络食品交易出台的管理办法。办法草案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实际,分别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草案对备受关注的网络外卖作了单独说明,并对其中的细节操作进行了规定。如网络餐饮单位应当在食品包装上加贴封签,标志食品加工制作的时间和消费时限,送餐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穿着统一标志的制式工作服等。据了解,“明厨亮灶”也从线下实体店被引入到网络外卖中。办法草案中提出,鼓励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将其加工过程进行网上播出展示。
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责任,办法草案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及时核实更新经营者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对不具备食品经营资质的经营者,不得允许其在平台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此外,第三方平台还应当建立在平台经营的食品经营者档案和台账,审查并记录经营品种、供货商、物流服务提供者、消费投诉处理情况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办法草案中,提出第三方平台建立“网络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即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对平台内经营的食品及其信息进行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将把网络食品抽检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定期对辖区内的网络食品进行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按照办法草案的规定,今后消费者可在网络订餐页面的显著位置查看餐饮提供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营业执照编号、经营许可证号等,这些信息将以文字、图片相结合的形式,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受理食品药品投诉60日内须反馈结果
3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投诉举报制度,消费者可通过热线、网络、信件、走访等渠道,对食品药品相关情况进行投诉举报。《办法》还要求,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实施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投诉举报人提出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监管建议,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参考。
4类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将取消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四类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将实现“两证合一”。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药监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
这一改革举措,既解决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两个环节界限划分不清的问题,也解决了同一食品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地址需要办理多张许可证等问题,将涉及全国243万家餐饮企业和1445万从业人员,给企业松绑减负。
“两证合一”后,这四类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将被取消,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将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对餐饮企业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决定》要求,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联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各地整合调整工作的完成时限,对涉及的部门规章等进行清理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督促各地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改革要求。
改革一方面要解决餐饮企业办证难问题,另一方面,还要切实保障餐饮服务场所的食品安全。
对此,国务院要求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改进监管方式,建立信用体系,完善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等,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链接:北京年内将取缔上万家无证餐饮
1月13日,从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年内北京将完成上万家无证餐饮单位的整治取缔工作,通州区已提前取缔1281家无证餐饮单位,占全区无证餐饮的9成。
取缔三类无证餐饮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介绍,北京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监管综合整治。2016年底,由各区政府负总责,全市现有的上万家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将基本纳入规范化经营或被取缔淘汰。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三类无证餐饮要坚决取缔,首先是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的,第二是位于待拆迁区域内的无证餐饮,第三类就是百姓反应比较强烈的住宅楼底商。当然,此次整治行动要采用疏堵结合方式,尽量通过规划满足民众生活需求。
继续规范网上餐厅服务
目前,网络订餐备受上班族热捧,但网上餐厅的卫生、安全等问题不容忽视。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到,2016年,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对本市互联网订餐服务平台的规范,督促网络平台严格落实索证制度和网络经营者实名审核制,查处未取得合法资质利用互联网提供订餐、餐饮加工制作和送餐服务的行为。
上述负责人表示,此前,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经针对百度外卖、饿了么等占市场份额较大的订餐平台进行规范,并追根溯源查处了一些案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摸查,并根据投诉情况,对订餐平台进行规范,要求其严格落实实名审核制,提供餐饮的服务商必须与实体餐饮店相同获取相应证照。
据记者了解,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有关规范网上订餐服务的实施条例细则或将出台,届时,有关订餐平台、网上餐厅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规后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会进一步明确。
通州关停9成无证小餐馆
据介绍,2015年下半年,通州区在前期的示范化整治行动中取得明显效果。通州区食药局介绍,此前,通州城区原有1398户无证餐饮单位,占全区餐饮单位的3成以上。经过半年整治,城区内逾9成共1281户无证小餐饮被关停。
通州区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通州区不少早餐车违规经营,虽然车辆外观貌似正规放心早餐车,但实属无证的餐饮摊位。过去十几年,通州区商委与各街道共批复180辆早餐车,不过,各街道批复的60多辆早餐车原则上并不完全合规。
自2015年下半年,通州区陆续更换了70余辆新型早餐车,今年,还将继续更换80余辆早餐车。新型早餐车全部有编号,并且设置专门二维码,市民购买早餐可扫描二维码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同时还能对早餐服务进行评价。另外,如果市民在食用早餐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执法人员可凭借网上交易记录追溯投诉。
目前,70余辆早餐车可覆盖通州87个小区,未来全部更新后可覆盖150个小区,基本占通州9成的小区。另外,通州还将通过市级、区级两级补贴的方式,鼓励品牌餐饮单位新建或改建早餐点,一些便利店搭载早餐服务也可获得补贴。目前,相应的补贴方案还在进一步制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