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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刑事速裁程序的试点被认为取得了预期的大部分目标。然而,刑事速裁程序的具体构建有待于进一步探索与研究。域外刑事处罚令程序在功能与性质上与我国正在试点的刑事速裁程序具有很大相似性,刑事速裁程序的构建可以在参照两高两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的基础上吸收刑事处罚令的程序要素,从而构建为刑事速裁程序的启动、刑事处罚请求书的制作、刑事处罚请求书的审查、刑事处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