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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通过全市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听力障碍儿童,以促进其听力语言及心理发育。方法 采用耳声发射仪,于新生儿生后3-5天初筛,初筛未通过者约42天复筛,复筛未通过者满3个月转诊到市听力障碍诊断机构进行听觉脑干诱发电位诊断性检查,并利用辖区妇幼保健网络收集听筛相关资料。结果 5年间全市筛查新生儿129306人,初筛通过率95.4﹪,复筛4287人,复筛召回率72.6﹪;确诊听力障碍儿童155例,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病率1.19‰。结论 应用自动耳声发射仪,对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方法简便、快捷、易行,便于基层推广,其结果客观、可靠,对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听障儿童,避免残疾儿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新生儿;听力筛查;耳声发射;听力障碍;康复治疗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5499-02
为获得本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相关信息,旨在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儿童,使其能够得到早期干预,尽可能的回归主流社会,我们于2008——2012年,与全省同步,对全市129306名新生儿听力进行了筛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对象 全市7个县(市)区5年期间,在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全部新生儿为筛查对象。
1.2 方法
1.2.1 全市以市、县(区)级妇幼保健部门为依托,建立了新生儿听力筛查管理网络,具备资质的医疗保健助产机构负责听筛。市级听力诊断单位由省卫生厅考核指定。
1.2.2 采用耳声发射筛查法和听觉脑干诱发电位诊断仪,按照卫生部《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要求及诊治程序(初筛、复筛、诊断、干预、随访),婴儿出生3-5天或6-30天内完成初筛。生后满3个月首次诊断,6个月第2次确诊,以后进入康复治疗阶段。
1.2.3 听力损失诊断标准:按照WHO听力损失程度分级标准(1997年),依其听力损失程度分为5级,即轻度(26-40dB)、中度(41-55dB)中重度(56-70dB)、重度(71-90dB)
极重度(>90dB)。
1.2.4 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每半年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县(市)区听筛工作进行质控及业务指导,并规定听筛机构(管理中心)每季度上报听筛相关资料。
1.2.5 本资料数据采用卡方检验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 果
2.1 全市2008——2012年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 见表1。
2.2 儿童听力障碍确诊情况
2.2.1 本市5年间活产总数147264人,筛查新生儿129306人,确诊听力障碍儿童155例,新生儿听力损失发病率为1.19‰,其中城区筛查数为27154人,农村102152人,城乡确诊听力损失儿童分别为12例、143例,二者听力损伤率分别为0.44‰和1.39‰,农村高于城市(χ2=16.41,<0.01);本组男童筛查69308人,确诊听力障碍71例。女童筛查59998人,诊断听障儿84例。男、女童听力障碍发病率分别为1.02‰和1.40‰,二者间差异无显著性(χ2=3.79,>0.05)。在确诊的听障儿童中,双耳听力损伤者121例,占78.1﹪,单耳听损34例,占21.9﹪。
2.2.2 儿童听力损失程度分级 本资料依据WHO听力损失分级标准,对155例听力障碍儿童进行统计,其中,轻度耳聋37例,中度40例,中重度25例,重度27例,极重度26例,其构成比分别为23.9﹪、25.8﹪、16.1﹪、17.4﹪、16.8﹪;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损伤检出率为0.4‰。
2.3 听力障碍儿童康复治疗及随访
2.3.1 治疗原则及途径 对于本组155例听力障碍儿童的康复治疗,采取中度以下听力损失(102例)主要是指导家长予以语言康复训练;重度和极重度耳聋(53例)直接转介到省听力障碍诊断中心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或家长自行选择国内医疗机构治疗康复。除佩戴助听器外,适合人工耳蜗植入者,施以手术治疗,同时应用听力语言训练法进行康复。
2.3.2 跟踪随访情况 本组将确诊为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损伤的53例儿童作为重点对象家庭电话随访,有51例获得信息,2例失访,失访率为3.8﹪;47名聋儿进行过医学干预,康复治疗率为92.2﹪,系统治疗率74.5﹪,其中有9人已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术。
3 讨 论
3.1 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病率 新生儿听力障碍是常见的出生缺陷,也是儿童致残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国内相关研究文献报道,其发病率为1-3‰。本组新生儿听力损伤检出率为1.19‰,与其相一致[1-2]。本资料统计显示,新生儿性别听力损伤之差异无显著性,但其发病率农村明显高于城市,两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此结果是否与城乡样本量差别较大,还是农村母孕期营养缺乏、保健意识差或滥用一些药物及不良习惯(人群吸烟或被动吸烟普遍)等因素相关,尚待进一步揭示。
3.2 儿童听力损伤早期干预 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主要目的是对患有听力损失的婴幼儿早期发现、早期干预,使之最大可能地以接近正常人的方式接受言语刺激环境,最终能够融入到正常的言语交流社会中[3]。本组针对5年确诊的听力障碍儿童,尤其是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损伤儿童采取了积极康复治疗措施,通过随访得知效果较好。但仍有20﹪以上的重度耳聋患儿,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又没能获得国家救助项目款,故尚未得到及时救治。
3.3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的推广 从本市听力筛查总体看,初筛率和复筛召回率均呈现逐年上升之趋势,5年平均筛查率已接近90﹪,此得益于全市建立健全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国家近年又出台了“新农合”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政策、各级医疗保健相关机构加大了听力筛宣传力度等。应用OAE对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其方法简便、快捷、无损伤,易于婴儿及家长接受,对于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听力损伤儿童意义重大,具有推广应有价值
参考文献
[1] 胡怡萍,宋燕,杨永琴,等.新生儿听力筛查1804例结果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10,5(8):1072.
[2] 倪锡莲,王巍,赵凤琴,等.新生儿听力筛查5392例结果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07,2(33):4697.
[3] 徐国州.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中国中医药出版社,01-102.
【关键词】 新生儿;听力筛查;耳声发射;听力障碍;康复治疗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5499-02
为获得本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相关信息,旨在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儿童,使其能够得到早期干预,尽可能的回归主流社会,我们于2008——2012年,与全省同步,对全市129306名新生儿听力进行了筛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对象 全市7个县(市)区5年期间,在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全部新生儿为筛查对象。
1.2 方法
1.2.1 全市以市、县(区)级妇幼保健部门为依托,建立了新生儿听力筛查管理网络,具备资质的医疗保健助产机构负责听筛。市级听力诊断单位由省卫生厅考核指定。
1.2.2 采用耳声发射筛查法和听觉脑干诱发电位诊断仪,按照卫生部《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要求及诊治程序(初筛、复筛、诊断、干预、随访),婴儿出生3-5天或6-30天内完成初筛。生后满3个月首次诊断,6个月第2次确诊,以后进入康复治疗阶段。
1.2.3 听力损失诊断标准:按照WHO听力损失程度分级标准(1997年),依其听力损失程度分为5级,即轻度(26-40dB)、中度(41-55dB)中重度(56-70dB)、重度(71-90dB)
极重度(>90dB)。
1.2.4 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每半年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县(市)区听筛工作进行质控及业务指导,并规定听筛机构(管理中心)每季度上报听筛相关资料。
1.2.5 本资料数据采用卡方检验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 果
2.1 全市2008——2012年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 见表1。
2.2 儿童听力障碍确诊情况
2.2.1 本市5年间活产总数147264人,筛查新生儿129306人,确诊听力障碍儿童155例,新生儿听力损失发病率为1.19‰,其中城区筛查数为27154人,农村102152人,城乡确诊听力损失儿童分别为12例、143例,二者听力损伤率分别为0.44‰和1.39‰,农村高于城市(χ2=16.41,<0.01);本组男童筛查69308人,确诊听力障碍71例。女童筛查59998人,诊断听障儿84例。男、女童听力障碍发病率分别为1.02‰和1.40‰,二者间差异无显著性(χ2=3.79,>0.05)。在确诊的听障儿童中,双耳听力损伤者121例,占78.1﹪,单耳听损34例,占21.9﹪。
2.2.2 儿童听力损失程度分级 本资料依据WHO听力损失分级标准,对155例听力障碍儿童进行统计,其中,轻度耳聋37例,中度40例,中重度25例,重度27例,极重度26例,其构成比分别为23.9﹪、25.8﹪、16.1﹪、17.4﹪、16.8﹪;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损伤检出率为0.4‰。
2.3 听力障碍儿童康复治疗及随访
2.3.1 治疗原则及途径 对于本组155例听力障碍儿童的康复治疗,采取中度以下听力损失(102例)主要是指导家长予以语言康复训练;重度和极重度耳聋(53例)直接转介到省听力障碍诊断中心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或家长自行选择国内医疗机构治疗康复。除佩戴助听器外,适合人工耳蜗植入者,施以手术治疗,同时应用听力语言训练法进行康复。
2.3.2 跟踪随访情况 本组将确诊为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损伤的53例儿童作为重点对象家庭电话随访,有51例获得信息,2例失访,失访率为3.8﹪;47名聋儿进行过医学干预,康复治疗率为92.2﹪,系统治疗率74.5﹪,其中有9人已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术。
3 讨 论
3.1 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病率 新生儿听力障碍是常见的出生缺陷,也是儿童致残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国内相关研究文献报道,其发病率为1-3‰。本组新生儿听力损伤检出率为1.19‰,与其相一致[1-2]。本资料统计显示,新生儿性别听力损伤之差异无显著性,但其发病率农村明显高于城市,两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此结果是否与城乡样本量差别较大,还是农村母孕期营养缺乏、保健意识差或滥用一些药物及不良习惯(人群吸烟或被动吸烟普遍)等因素相关,尚待进一步揭示。
3.2 儿童听力损伤早期干预 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主要目的是对患有听力损失的婴幼儿早期发现、早期干预,使之最大可能地以接近正常人的方式接受言语刺激环境,最终能够融入到正常的言语交流社会中[3]。本组针对5年确诊的听力障碍儿童,尤其是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损伤儿童采取了积极康复治疗措施,通过随访得知效果较好。但仍有20﹪以上的重度耳聋患儿,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又没能获得国家救助项目款,故尚未得到及时救治。
3.3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的推广 从本市听力筛查总体看,初筛率和复筛召回率均呈现逐年上升之趋势,5年平均筛查率已接近90﹪,此得益于全市建立健全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国家近年又出台了“新农合”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政策、各级医疗保健相关机构加大了听力筛宣传力度等。应用OAE对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其方法简便、快捷、无损伤,易于婴儿及家长接受,对于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听力损伤儿童意义重大,具有推广应有价值
参考文献
[1] 胡怡萍,宋燕,杨永琴,等.新生儿听力筛查1804例结果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10,5(8):1072.
[2] 倪锡莲,王巍,赵凤琴,等.新生儿听力筛查5392例结果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07,2(33):4697.
[3] 徐国州.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中国中医药出版社,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