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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以最新的国际马克思文献学研究成果和MEGA2新发表的材料为基础,证明“大束手稿”三个部分以及“小束手稿”是马克思的作品,从而《费尔巴哈》章手稿正文的绝大部分内容是马克思写作的;然后提出一个原则:虽然《费尔巴哈》章手稿正文的笔迹不能作为判定作者身份的依据,但后来插入、补充或修正的内容则可依据笔迹确定作者身份;最后提出一个大胆推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事先讲好了他们之间分工合作的方式,即先由马克思写第一稿,然后由恩格斯在誊写的同时进行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