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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江西省建设厅公布全省100个房屋建筑工地为建筑节能试点工地的通知》。要求各地市经贸委、墙革办、散装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24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6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05]45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