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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是"永磁起重器"技术的专利权人.他向一中院起诉一家机电公司销售的"永磁强力起吊器"侵权,机电公司也针锋相对,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宣告李先生的这项专利权无效.这起专利权纠纷案后来经法官调解,以李先生方撤诉、机电公司方撤回宣告无效申请并作出适当补偿而圆满解决.事后,双方均表示"愿化干戈为玉帛",并且开始了新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