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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4年多的努力,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已出台实施,一批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举措取得重大突破,一批重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正在形成和拓展,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的主体框架、良好局面基本确立。在良好开局的基础上,今年4月,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智勇在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班上进一步明确要求,“十九大前,机关党建应着力研究解决几个重大体制机制性问题,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推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个多月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围绕上述要求,积极推动落实重大体制机制性任务,做到夯实一个“规定动作”,即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问题,再自选1—2个重点难点问题逐一攻破。对此,工委对部分部门进行了调研,摸底推进落实情况。
固本强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中央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后,此次调研的部分部门党组均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全面积极铺开。国家民委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研究通过《国家民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并在全委系统动员部署任务。民政部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民政部推进直属机关“两學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明确6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各司局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特点,研究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努力将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与党建工作核心任务、民政重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部直属机关党委将对各单位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督促基层党组织保质保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由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全部54个司级单位进行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宗教局明确了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以及学习载体、组织基础、组织领导等。明确局党组要定期听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汇报,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机关党委每年要求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门研究部署,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社保基金会制定的实施方案紧扣中央要求,与今年确定的“提升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这一党建工作主线紧密结合,与巩固、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紧密结合,提出了“坚持学习、聚焦问题、争做合格、服务中心”4项基本要求和15项具体措施。残联明确将学习教育融入党建具体工作。直属机关党委将“双周学习日”拓展为“主题党日”,建立学习教育的保障机制。同时,加强日常督查考核机制,印发《中国残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要求各支部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形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日常督查机制。并且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比重达到50%。宋庆龄基金会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精神,对贯彻落实作出安排部署,审议通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各直属党组织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攻坚克难,解决《实施方案》重大体制机制性问题
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4月的专题研讨班上,李智勇对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大体制机制性问题作了通报,强调要着力解决好7个重大体制机制性问题,即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完善部门垂管系统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同一分管、交叉任职、合署办公”、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机关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组织编制力量保障、健全完善机关党务干部和行政业务干部交流机制。此次调研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解决7个问题的思路举措,以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统筹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推动“同一分管、交叉任职、合署办公”。宗教局于2013年已实现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人事司和机关党委。实践表明,“同一分管”推进了机关党建和人事工作深度结合,能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切实解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将健全完善机关党委和人事司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现状,逐步实现“同一分管、交叉任职、合署办公”都到位。宋庆龄基金会已实现“同一分管、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人事保卫部)作为机关5个内设部门之一,坚持合署办公,持续强化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下一步将按工委要求推进“交叉任职”工作。
二是认真解决机关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组织编制不足问题。国家民委党组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和保证机关党建必要的工作力量。将机关新增的1名军转编制增加到机关党委或借用“两委委员”机动编制,充实机关党委工作力量。利用接收挂职锻炼干部和借调干部方式,缓解机关党委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作用,进一步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给机关党委(纪委)增加2名编制,增加工作力量。针对驻部纪检组“三转”以来,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任务加重、现有编制人员相对薄弱、查办案件力量不够等实际情况,准备为机关纪委增加工作力量,使机关纪委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从事前事中过程监督向事后监督、履职监督转变,加大对处级及以下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宗教局针对纪检力量薄弱问题,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专职机关纪委书记也即将到位。宋庆龄基金会加强纪检部门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室人员,从内部机动编制中调配1名编制增补到纪检监察室,充实专职纪检人员力量。
三是着力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办法)。民政部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部直属机关党委根据部党组要求,正在研究完善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党组织设置,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作用,要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的工作引领业务工作的重要作用。同时,明确要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重大决策的领导,切实发挥领导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注重党建述职结果运用。根据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民主测评情况以及日常督查调研了解掌握情况,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组织进行通报表彰,对评定为“一般”和“较差”等次的党组织,由机关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每年机关党委集中利用1—2个月时间,对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机关党建工作现状进行评估,查找问题和短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宗教局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已做到全覆盖,坚持了问题导向。下一步将对党建测评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客观化,做到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有机结合,并逐步拓展考核对象范围,建立和细化对支部委员、普通党员履责情况进行考核的制度办法,进一步推动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岗位交流、责任追究挂钩。社保基金会制定的考核办法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能量化的指标全部细化、量化、客观化,对“三会一课”、党费交纳等日常工作按时间节点进行过程性考核,对支部工作创新、组织生活是否严肃规范等难以量化的方面进行定性考核,并将支部考核结果以一定比例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推动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等挂钩。
四是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问题。社保基金会制定了《党支部工作手册》,结合工作实际对《准则》的原则性要求进行了细化,对支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党费交纳等各项工作的内容和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支部建设提供了操作性强、标准清晰的遵循。今年机关党委将组织《党支部工作手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以检查促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残联制定了《中共中国残联党组工作规则》《中国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和改进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定了残联《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办法》《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领导干部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意见》等,推动残联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制定出台残联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员干部日常谈话提醒制度等,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
固本强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中央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后,此次调研的部分部门党组均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全面积极铺开。国家民委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研究通过《国家民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并在全委系统动员部署任务。民政部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民政部推进直属机关“两學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明确6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各司局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特点,研究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努力将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与党建工作核心任务、民政重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部直属机关党委将对各单位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督促基层党组织保质保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由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全部54个司级单位进行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宗教局明确了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以及学习载体、组织基础、组织领导等。明确局党组要定期听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汇报,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机关党委每年要求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门研究部署,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社保基金会制定的实施方案紧扣中央要求,与今年确定的“提升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这一党建工作主线紧密结合,与巩固、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紧密结合,提出了“坚持学习、聚焦问题、争做合格、服务中心”4项基本要求和15项具体措施。残联明确将学习教育融入党建具体工作。直属机关党委将“双周学习日”拓展为“主题党日”,建立学习教育的保障机制。同时,加强日常督查考核机制,印发《中国残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要求各支部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形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日常督查机制。并且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比重达到50%。宋庆龄基金会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精神,对贯彻落实作出安排部署,审议通过《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各直属党组织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攻坚克难,解决《实施方案》重大体制机制性问题
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4月的专题研讨班上,李智勇对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大体制机制性问题作了通报,强调要着力解决好7个重大体制机制性问题,即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完善部门垂管系统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同一分管、交叉任职、合署办公”、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机关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组织编制力量保障、健全完善机关党务干部和行政业务干部交流机制。此次调研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解决7个问题的思路举措,以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统筹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推动“同一分管、交叉任职、合署办公”。宗教局于2013年已实现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人事司和机关党委。实践表明,“同一分管”推进了机关党建和人事工作深度结合,能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切实解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将健全完善机关党委和人事司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现状,逐步实现“同一分管、交叉任职、合署办公”都到位。宋庆龄基金会已实现“同一分管、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人事保卫部)作为机关5个内设部门之一,坚持合署办公,持续强化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下一步将按工委要求推进“交叉任职”工作。
二是认真解决机关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组织编制不足问题。国家民委党组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和保证机关党建必要的工作力量。将机关新增的1名军转编制增加到机关党委或借用“两委委员”机动编制,充实机关党委工作力量。利用接收挂职锻炼干部和借调干部方式,缓解机关党委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作用,进一步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给机关党委(纪委)增加2名编制,增加工作力量。针对驻部纪检组“三转”以来,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任务加重、现有编制人员相对薄弱、查办案件力量不够等实际情况,准备为机关纪委增加工作力量,使机关纪委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从事前事中过程监督向事后监督、履职监督转变,加大对处级及以下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宗教局针对纪检力量薄弱问题,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专职机关纪委书记也即将到位。宋庆龄基金会加强纪检部门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室人员,从内部机动编制中调配1名编制增补到纪检监察室,充实专职纪检人员力量。
三是着力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办法)。民政部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部直属机关党委根据部党组要求,正在研究完善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党组织设置,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作用,要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的工作引领业务工作的重要作用。同时,明确要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重大决策的领导,切实发挥领导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注重党建述职结果运用。根据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民主测评情况以及日常督查调研了解掌握情况,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组织进行通报表彰,对评定为“一般”和“较差”等次的党组织,由机关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每年机关党委集中利用1—2个月时间,对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机关党建工作现状进行评估,查找问题和短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宗教局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已做到全覆盖,坚持了问题导向。下一步将对党建测评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客观化,做到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有机结合,并逐步拓展考核对象范围,建立和细化对支部委员、普通党员履责情况进行考核的制度办法,进一步推动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岗位交流、责任追究挂钩。社保基金会制定的考核办法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能量化的指标全部细化、量化、客观化,对“三会一课”、党费交纳等日常工作按时间节点进行过程性考核,对支部工作创新、组织生活是否严肃规范等难以量化的方面进行定性考核,并将支部考核结果以一定比例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推动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等挂钩。
四是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问题。社保基金会制定了《党支部工作手册》,结合工作实际对《准则》的原则性要求进行了细化,对支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党费交纳等各项工作的内容和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支部建设提供了操作性强、标准清晰的遵循。今年机关党委将组织《党支部工作手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以检查促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残联制定了《中共中国残联党组工作规则》《中国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和改进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定了残联《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办法》《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领导干部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意见》等,推动残联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制定出台残联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员干部日常谈话提醒制度等,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