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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作为一个矿业大省,矿产资源种类多、分布广,开发利用程度高,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与此同时,所引发的地质灾害及环境地质问题越发凸显。2007年5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7)(以下简称“规范”)。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在总结前期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验基础上,以“鲁国土资发[2008]70号”下发《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及附件《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