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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税收比较优惠是指在减免税、转移支付(主体是税收返还)等方面相对于某一地区实行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它是一种“过渡性措施”。具体可分为区域优惠和产业优惠两种形式,西部大开发,已完全不同于当年东部大开放的情况,在新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开发西部的新思路应是:统筹规划、制定政策、保证国家财力持续增长的前提下,通过比较优惠的税收政策,启动西部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