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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到户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已经盖棺论定了,而包干到户分配的独特性至今还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研究课题。本文认为,包于到户分配比之于过去的统一分配,主要是:她分配程序和分配内容上起了重大变化,分析这两种变化,是我们揭示包干到户分配的独特性之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把供分配的农产品掌握者称为分配主体。包干到户分配的独特性首先表现为分配主体由过去统一分配时的基本核算单位变成了千家万户,从而在分配程序上产生了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