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4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5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其中与广大汽车生产企业最为密切的是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即中国轻型汽车第Ⅲ、Ⅳ号排放标准),轻型汽车第Ⅲ号排放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第Ⅳ号排放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