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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赋予检察机关对具体案件提起控诉的自由裁量权,但实践中其适用却并不充分。本文从相对不诉案件司法适用,实践中存在问题,以及对相对不诉适用的完善等方面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