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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对比中外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社会责任会计 信息披露 对策
一、研究背景
(一)中外理论对比
1.国外研究述评
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源于美国和德国。1968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首次提出“社会责任会计”一词,由此拉开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序幕。1984年托尼?蒂克对社会责任会计产生的背景、社会责任的内涵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进行了论述。1984年特雷佛.干布林对社会责任的概念性问题进行了探讨,还对未来社会责任会计方向进行了预测,并指出信息披露问题在社会责任会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随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产生及其发展成熟,国外学者对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规范研究的同时,也展开了一些实证探讨。1992年Kottert和Hesktee发现企业制度完善的、以职工和顾客为导向的公司财务反应远远优于企业制度建设差的公司。Frootman在1997年HomerHJohnson在2003年分别指出,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社会责任并报告相关会计信息,能够增加企业的利润和提高公司价值,不合法的和不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会对公司的财务表现产生负效应。国外学者经过几十年的理论和实践探讨,对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框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2.国内研究文献
20世纪9O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开始关注社会责任会计。1990年,“社会责任会计”一词第一次出现在厦门大学常勋教授编写的《国际会计学》教材中。2004年刘建红、杨亚娥通过国际组织及欧美国家在近三十年问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和尝试,分析了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现状,从而提出建立健全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及提高披露水平的三点启示。阳秋林在2005年、曹红飞在2007年均提出过编制以三大会计报表为核心的独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近年来,一些学者将重点转向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阳秋林(2002)分析了2000年5家公司的年报,表明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水平不高,经营效益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要好于效益差的企业,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要好于私营企业。黎精明(2004)分析了6家公司的案例,指出我国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内容很不全面而且主要是文字叙述式说明。陈玉清、马丽丽(2005)通过查阅2003年78家电子通讯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发现无一家企业自愿披露定量的社会责任信息,自愿披露定性社会责任信息情况也甚少;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真实社会责任贡献信息与股价的相关性不显著,对股价的解释能力较弱,信息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不关注。孔晓婷(2006)建议我国应建立完善的社会责任会汁信息披露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并监督企业开展社会责任会计与报告实务。总的来看,我国许多会计学者已经展开了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尤其是2008以来,随着相关法规的出台和首批企业的尝试,国内大批学者开始展开实证性的研究,但是研究结果可操作性国依然不强。
(二)中外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现状
1.国外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依据毕马威公司2008年度的调查报告.在所选的22个国家收入前100强(NIO0)指标样本中,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数量占样本量的比例为45%,其中,日本和英国比例最高,分别为93%和91%。在全球前250强公司(G250)的样本中,G250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数量在2008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共有207家公司以独立报告或以年度报告中的一部分的形式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2.国内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2008年1月,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08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又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截止2008年4月底,我国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其它同类报告的企业已达80多个。可以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实践得到很大程度的发展,但與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及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亟需国家有关部门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披露内容不充分且缺乏可比性
整体上,由于国内理论界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范围的界定存在争议,尚未建立完整的社会责任会计指标信息体系,所以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披露内容差异极大,没有可比性。就单个公司而言,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存在披露内容不充分,报喜不报忧的情况,而且有形式重于实质的趋势。远不能满足利益相关需求者的要求。
(二)披露形式不规范
我国目前没有规定任何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格式标准。从2008 年已向社会独立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来看,这些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名称就有八种之多,分别为: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企业公民报告、企业公民体系发展报告、企业公民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环境与社会管理计划监测报告及HSE(健康、安全与环境)报告。在已经提供的信息中以非会计信息披露为主,会计信息披露不足;以描述性信息为主,缺少定量信息披露。当前也有一些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履行了相关的社会责任,但在披露时却不单独列示,而是将其纳入常规的财务会计事项中进行反映。
(三)缺乏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独立报告的意识
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全面披露,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是社会责任会计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因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的范围要比传统企业会计信息需求者广泛的多。但是,目前我国企业中编制独立报告的寥寥无几,除了几个跨国企业最近两年开始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外,一般企业几乎没有专门披露的。这不仅影响了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与使用,更为重要的是直接影响了企业形象的树立。
(四)第三方审计及政府监管力量的缺失
欧洲会计专家协会可持续性审核主席Lars-Olle Larsson认为,“没有经过审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广告好不了多少”。目前我国既没有强制要求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也没有要求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而是采取鼓励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当前我国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大多数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这些未审计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便使得公司有机会夸大有利于本企业的事实情况,而瞒报会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这将限制报告的有用性,使得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三、关于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构建的思考
(一)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及相关信息披露中所暴露出的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直接影响了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当前应该继续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力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涵及外延、社会责任报告的原则、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机制等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以帮助企业能正确地理清社会责任相关概念,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理念。同时,通过理论研究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会计制度和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为社会责任报告提供技术规范和支持。
(二)加强社会责任会计的立法工作,建立相应的准则和制度。
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性要求,大多数企业目前将不会为承担社会责任义务买单。因此,要推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建立与完善与社会责任有关的立法工作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鉴于此,我国政府部门、社会责任部门应该本着注重法律法规的实务操作性,着手社会责任的立法工作以及完善相关的法律工作,以此推进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
会计准则作为会计工作的准绳,起到了规范会计核算,提供真实和完整会计信息的作用。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建立相应的准则和制度,这是企业处理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要求,也是对社会责任会计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措施。我国可以借鉴国外会计界、企业界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参照目前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程序,研究制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或制度。
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准则和制度时,应增加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强制性披露要求,明确界定不同类型企业的强制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并明确指示企业披露时应以会计基础型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为主,单独设置有关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更便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应提倡编制独立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三)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积极进行社会责任审计
我国以往的地方官员和企业领导的绩效评价体系以财务指标为主,而没有考虑达到这样的经济成果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污染程度、对社区的贡献大小、吸收残疾人或者下岗人员就业、慈善捐助等指标。因此,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地方行政领导和企业领导的一项考核指标将大大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更多的地方政府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奖”,对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企业,给予贷款、税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优惠。深圳市政府就已经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奖”,该类奖项将极大地鼓励企业去积极主动实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并将起到良好的引导和示范效应。
为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管力度,保证企业对外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真实性与公允性,应实施社会责任监管与审计制度。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公允性进行严格的评价,既能免除企业自我吹嘘的嫌疑,增进公众信任,也能促进企业改进社会责任信息采集、处理和披露质量。
(四)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识
社會责任信息披露必须通过会计的具体活动来实现,它同会计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密切相关,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会计报表的质量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作用。企业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能力,以促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我国的发展。
同时政府可以建立相应的协会,当然也可以鼓励社会自发的建立与社会责任会计有关的机构,组织活动,定期的对企业进行宣传和教育,使企业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以及他们对社会的深远意义。政府还可以引导媒体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宣传,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评比,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使企业深化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识。
我国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尽快构建完善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通过对外报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促使企业管理层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行事,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现有的研究还处于摸索阶段,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建立和推广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任务长期而艰巨。
参 考 文 献
[1]刘建红,杨亚娥.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1):65-67.
[2]林松池.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构建〔J〕.财企通讯.综合2010年第3期(下):43-45
[3]童声.谈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1).
[4]张本静,田月昕.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浅析〔J〕.《当代经济》2010年1月(上).■
[关键词] 社会责任会计 信息披露 对策
一、研究背景
(一)中外理论对比
1.国外研究述评
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源于美国和德国。1968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首次提出“社会责任会计”一词,由此拉开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序幕。1984年托尼?蒂克对社会责任会计产生的背景、社会责任的内涵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进行了论述。1984年特雷佛.干布林对社会责任的概念性问题进行了探讨,还对未来社会责任会计方向进行了预测,并指出信息披露问题在社会责任会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随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产生及其发展成熟,国外学者对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规范研究的同时,也展开了一些实证探讨。1992年Kottert和Hesktee发现企业制度完善的、以职工和顾客为导向的公司财务反应远远优于企业制度建设差的公司。Frootman在1997年HomerHJohnson在2003年分别指出,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社会责任并报告相关会计信息,能够增加企业的利润和提高公司价值,不合法的和不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会对公司的财务表现产生负效应。国外学者经过几十年的理论和实践探讨,对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框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2.国内研究文献
20世纪9O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开始关注社会责任会计。1990年,“社会责任会计”一词第一次出现在厦门大学常勋教授编写的《国际会计学》教材中。2004年刘建红、杨亚娥通过国际组织及欧美国家在近三十年问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和尝试,分析了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现状,从而提出建立健全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及提高披露水平的三点启示。阳秋林在2005年、曹红飞在2007年均提出过编制以三大会计报表为核心的独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近年来,一些学者将重点转向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阳秋林(2002)分析了2000年5家公司的年报,表明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水平不高,经营效益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要好于效益差的企业,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要好于私营企业。黎精明(2004)分析了6家公司的案例,指出我国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内容很不全面而且主要是文字叙述式说明。陈玉清、马丽丽(2005)通过查阅2003年78家电子通讯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发现无一家企业自愿披露定量的社会责任信息,自愿披露定性社会责任信息情况也甚少;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真实社会责任贡献信息与股价的相关性不显著,对股价的解释能力较弱,信息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不关注。孔晓婷(2006)建议我国应建立完善的社会责任会汁信息披露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并监督企业开展社会责任会计与报告实务。总的来看,我国许多会计学者已经展开了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尤其是2008以来,随着相关法规的出台和首批企业的尝试,国内大批学者开始展开实证性的研究,但是研究结果可操作性国依然不强。
(二)中外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现状
1.国外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依据毕马威公司2008年度的调查报告.在所选的22个国家收入前100强(NIO0)指标样本中,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数量占样本量的比例为45%,其中,日本和英国比例最高,分别为93%和91%。在全球前250强公司(G250)的样本中,G250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数量在2008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共有207家公司以独立报告或以年度报告中的一部分的形式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2.国内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2008年1月,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08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又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截止2008年4月底,我国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其它同类报告的企业已达80多个。可以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实践得到很大程度的发展,但與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及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亟需国家有关部门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披露内容不充分且缺乏可比性
整体上,由于国内理论界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范围的界定存在争议,尚未建立完整的社会责任会计指标信息体系,所以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披露内容差异极大,没有可比性。就单个公司而言,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存在披露内容不充分,报喜不报忧的情况,而且有形式重于实质的趋势。远不能满足利益相关需求者的要求。
(二)披露形式不规范
我国目前没有规定任何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格式标准。从2008 年已向社会独立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来看,这些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名称就有八种之多,分别为: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企业公民报告、企业公民体系发展报告、企业公民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环境与社会管理计划监测报告及HSE(健康、安全与环境)报告。在已经提供的信息中以非会计信息披露为主,会计信息披露不足;以描述性信息为主,缺少定量信息披露。当前也有一些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履行了相关的社会责任,但在披露时却不单独列示,而是将其纳入常规的财务会计事项中进行反映。
(三)缺乏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独立报告的意识
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全面披露,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是社会责任会计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因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的范围要比传统企业会计信息需求者广泛的多。但是,目前我国企业中编制独立报告的寥寥无几,除了几个跨国企业最近两年开始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外,一般企业几乎没有专门披露的。这不仅影响了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与使用,更为重要的是直接影响了企业形象的树立。
(四)第三方审计及政府监管力量的缺失
欧洲会计专家协会可持续性审核主席Lars-Olle Larsson认为,“没有经过审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广告好不了多少”。目前我国既没有强制要求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也没有要求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而是采取鼓励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当前我国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大多数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这些未审计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便使得公司有机会夸大有利于本企业的事实情况,而瞒报会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这将限制报告的有用性,使得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三、关于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构建的思考
(一)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及相关信息披露中所暴露出的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直接影响了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当前应该继续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力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涵及外延、社会责任报告的原则、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机制等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以帮助企业能正确地理清社会责任相关概念,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理念。同时,通过理论研究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会计制度和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为社会责任报告提供技术规范和支持。
(二)加强社会责任会计的立法工作,建立相应的准则和制度。
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性要求,大多数企业目前将不会为承担社会责任义务买单。因此,要推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建立与完善与社会责任有关的立法工作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鉴于此,我国政府部门、社会责任部门应该本着注重法律法规的实务操作性,着手社会责任的立法工作以及完善相关的法律工作,以此推进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
会计准则作为会计工作的准绳,起到了规范会计核算,提供真实和完整会计信息的作用。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建立相应的准则和制度,这是企业处理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要求,也是对社会责任会计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措施。我国可以借鉴国外会计界、企业界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参照目前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程序,研究制定社会责任会计准则或制度。
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准则和制度时,应增加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强制性披露要求,明确界定不同类型企业的强制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并明确指示企业披露时应以会计基础型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为主,单独设置有关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更便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应提倡编制独立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三)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积极进行社会责任审计
我国以往的地方官员和企业领导的绩效评价体系以财务指标为主,而没有考虑达到这样的经济成果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污染程度、对社区的贡献大小、吸收残疾人或者下岗人员就业、慈善捐助等指标。因此,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地方行政领导和企业领导的一项考核指标将大大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更多的地方政府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奖”,对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企业,给予贷款、税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优惠。深圳市政府就已经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奖”,该类奖项将极大地鼓励企业去积极主动实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并将起到良好的引导和示范效应。
为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管力度,保证企业对外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真实性与公允性,应实施社会责任监管与审计制度。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公允性进行严格的评价,既能免除企业自我吹嘘的嫌疑,增进公众信任,也能促进企业改进社会责任信息采集、处理和披露质量。
(四)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识
社會责任信息披露必须通过会计的具体活动来实现,它同会计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密切相关,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会计报表的质量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作用。企业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能力,以促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我国的发展。
同时政府可以建立相应的协会,当然也可以鼓励社会自发的建立与社会责任会计有关的机构,组织活动,定期的对企业进行宣传和教育,使企业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以及他们对社会的深远意义。政府还可以引导媒体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宣传,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评比,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使企业深化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识。
我国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尽快构建完善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通过对外报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促使企业管理层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行事,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现有的研究还处于摸索阶段,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建立和推广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任务长期而艰巨。
参 考 文 献
[1]刘建红,杨亚娥.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1):65-67.
[2]林松池.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构建〔J〕.财企通讯.综合2010年第3期(下):43-45
[3]童声.谈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1).
[4]张本静,田月昕.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浅析〔J〕.《当代经济》2010年1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