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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4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物价局关于给工商企业在物价管理上“松绑”、“放权”的规定下达以后,我们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研究,拟定了《全区当前物价改革若干规定》,对物价管理提出了松绑,放权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扩大县、市和工商企业的自主权。地管农产品收购、销售价格分别由原管84种、83种凋整为21种和44种;饮食行业价格下放到县、市物价局或企业管理;三类小商品全部实行工商企业协商订价;工业品价格分管权限也下放了很大一部分。在“大管小活”的原则下,要求计划内商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坚决执行牌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