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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立法的滞后状况,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致命民事检察监督弱化,有必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在立法上加以明确、完善。检查机关应对错误的诉前保全截调解书和执行裁定进行法律监督,法律应赋予检察机关调阅审判卷宗权、调查取证权和提 民事诉讼权,法律应对抗诉再审作出完整的诉讼程序规定。以进上步建立健全民事审判监督机制,保证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