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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发[2018]6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