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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主席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整治“微腐败”,各级党组织和纪委责无旁贷,必须在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抓住问题找准病因、定实措施对症下药上下功夫,纯正基层风气、凝聚强大能量。
“微腐败”问题的特征。一是“小”。乱用公权的人可能職级很低、腐败行为情节很轻,往往显得微不足道,群众见怪不怪,甚至对这种行为有了一定的容忍度,下意识地把它定性为人情交往和礼尚往来。二是“多”。“微腐败”的行为比较普遍,次数多、人数多、领域多、形式多,人人既可能是“微腐败”的制造者,又可能是“微腐败”的受害者,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惯例和规则。三是“近”。“微腐败”的行为离基层近、离群众近,关系人大都平时工作生活在一起,或者相互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情上羁绊容易超越秉公用权的决心。四是“强”。“微腐败”的繁殖力、渗透力、破坏力、反弹力强,已经逐渐衍变为一种庸俗文化、不良生态和“潜规则”。
制约“微腐败”问题根治的原因。一是缺乏认识。对“微腐败”的危害性和影响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认为抓重了、抓过了,影响单位形象、影响思想稳定、影响个人进步,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和侥幸心理。二是缺乏责任。各级党委、纪委责任意识不强,对职责分工、责任范围不清不楚,责任定不实,肩上无压力,抓经常、经常抓的韧劲狠劲长劲不足。三是缺乏基础。一些党组织主动接受压力的思想基础不牢,有的不敢较真,有的不愿担当,有的不善传压,不会把上级压力转化为落实正风肃纪要求的具体举措。四是缺乏抓手。抓基层风气的方法手段比较单一,设计陈旧、创新乏力,延伸廉政教育课堂、加强廉政文化涵养、探索信息网络助廉、发挥家庭社会育廉等方面还有差距,干部廉政价值观念、廉政思维模式、廉政行为方式远未形成。
治理“微腐败”问题的建议。一要把正风肃纪的鲜明旗帜插到位。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把抬高站位、破除羁绊作为紧要任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和纠治“微腐败”,真正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切实让正风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人心。要用优良传统和先进人物事迹激扬正气、引领新风。要深刻汲取反面案例教训,警钟长鸣、触及灵魂。要抓好“官之初”这个源头,一开始就打牢忠诚底色,一开始就夯实纪律防线,一开始就端正“三观”,从而实现政治生态的良性循环。二要把纪律规矩的硬性要求抓到位。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把监督的利器、执纪的戒尺、问责的板子举起来、落下去,始终做到高压常在、铁腕惩治。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常讲常议、常抓常纠,形成坚决反对“微腐败”、纠治“微腐败”的鲜明导向;纪委强化“监督责任”,在“治”上用力、在“严”上使劲,决不能对“微腐败”进行“微处理”,要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要聚力齐治,形成群防群治、全员参与的态势,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做好表率,领导干部应以积极作为的态度,当好抵制“微腐败”的排头兵。三要把转变思路观念的方法推到位。发挥好党组织作用,搞好拉网式检查,提早发现问题苗头隐患,及时约谈和提醒当事人。对插手基层敏感事务、截留克扣基层物资经费、吃拿卡要、收受钱物、侵占群众利益等顶风违纪行为,坚持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切实让“微腐败”如过街老鼠无处遁形。建立健全经常抓、抓经常的长效机制,使纠治“微腐败”不因任务转换、人员变动和时间推移而松懈,切实做到时时抓、事事抓、处处抓,真正靠完善的制度机制铲除“微腐败”的土壤,靠严格的纪律形成抵制“微腐败”的坚固防线,靠有力的监督遏制“微腐败”的再生。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红星区人武部)
“微腐败”问题的特征。一是“小”。乱用公权的人可能職级很低、腐败行为情节很轻,往往显得微不足道,群众见怪不怪,甚至对这种行为有了一定的容忍度,下意识地把它定性为人情交往和礼尚往来。二是“多”。“微腐败”的行为比较普遍,次数多、人数多、领域多、形式多,人人既可能是“微腐败”的制造者,又可能是“微腐败”的受害者,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惯例和规则。三是“近”。“微腐败”的行为离基层近、离群众近,关系人大都平时工作生活在一起,或者相互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情上羁绊容易超越秉公用权的决心。四是“强”。“微腐败”的繁殖力、渗透力、破坏力、反弹力强,已经逐渐衍变为一种庸俗文化、不良生态和“潜规则”。
制约“微腐败”问题根治的原因。一是缺乏认识。对“微腐败”的危害性和影响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认为抓重了、抓过了,影响单位形象、影响思想稳定、影响个人进步,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和侥幸心理。二是缺乏责任。各级党委、纪委责任意识不强,对职责分工、责任范围不清不楚,责任定不实,肩上无压力,抓经常、经常抓的韧劲狠劲长劲不足。三是缺乏基础。一些党组织主动接受压力的思想基础不牢,有的不敢较真,有的不愿担当,有的不善传压,不会把上级压力转化为落实正风肃纪要求的具体举措。四是缺乏抓手。抓基层风气的方法手段比较单一,设计陈旧、创新乏力,延伸廉政教育课堂、加强廉政文化涵养、探索信息网络助廉、发挥家庭社会育廉等方面还有差距,干部廉政价值观念、廉政思维模式、廉政行为方式远未形成。
治理“微腐败”问题的建议。一要把正风肃纪的鲜明旗帜插到位。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把抬高站位、破除羁绊作为紧要任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和纠治“微腐败”,真正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切实让正风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人心。要用优良传统和先进人物事迹激扬正气、引领新风。要深刻汲取反面案例教训,警钟长鸣、触及灵魂。要抓好“官之初”这个源头,一开始就打牢忠诚底色,一开始就夯实纪律防线,一开始就端正“三观”,从而实现政治生态的良性循环。二要把纪律规矩的硬性要求抓到位。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把监督的利器、执纪的戒尺、问责的板子举起来、落下去,始终做到高压常在、铁腕惩治。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常讲常议、常抓常纠,形成坚决反对“微腐败”、纠治“微腐败”的鲜明导向;纪委强化“监督责任”,在“治”上用力、在“严”上使劲,决不能对“微腐败”进行“微处理”,要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要聚力齐治,形成群防群治、全员参与的态势,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做好表率,领导干部应以积极作为的态度,当好抵制“微腐败”的排头兵。三要把转变思路观念的方法推到位。发挥好党组织作用,搞好拉网式检查,提早发现问题苗头隐患,及时约谈和提醒当事人。对插手基层敏感事务、截留克扣基层物资经费、吃拿卡要、收受钱物、侵占群众利益等顶风违纪行为,坚持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切实让“微腐败”如过街老鼠无处遁形。建立健全经常抓、抓经常的长效机制,使纠治“微腐败”不因任务转换、人员变动和时间推移而松懈,切实做到时时抓、事事抓、处处抓,真正靠完善的制度机制铲除“微腐败”的土壤,靠严格的纪律形成抵制“微腐败”的坚固防线,靠有力的监督遏制“微腐败”的再生。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红星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