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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我国物权法在第六章中,第一次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建立了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及刚刚生效的物权法的第74条,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构成之共有权的客体中的车位问题,在立法模式、法律结构、具体内容等几个方面,法律本身尚存在不足和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