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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明电发[2019]2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