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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重庆云阳县检察院收到关于云阳县某校校长张某受贿的举报后,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很快锁定了张某的部分犯罪事实,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然而,张某面对侦查员的讯问,要么一言不发,要么就反复强调:“我是党培养出来的干部,是有着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而且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我怎么会为了一己私欲而贪污受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