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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戊戌变法为晚清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戊戌百日维新来得骤,去得也迅,以悲剧收场,本文浅略点评戊戌改革作战线路、改革进度适应性及在改革的战略战术的应用。
关键词:戊戌变法;改革战略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6-0067-01
亨廷顿对改革内涵的界定是以“革命”为参照的。革命是罕见的,改革则可能更加罕见。而这两者又都不是必不可少的。改革意味着对社会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和再分配,使社会的权力结构更合理,利益分配更公平。[1]戊戌变法是一次改革运动,要改革就会有在领导、政策和政治制度发生范围有限而又迅速和缓的变化,从亨廷顿对戊戌变法改革的道路的分析,可以从三方面来看。
首先,改革者要具备两线作战,同时面对来自保守和革命两方面的反对,要想取胜,他的确要进行一场具有多条路线的战争,这场战争的参加者五花八门,一条战线上的敌人可能是另一条战线上的盟友,在改革中面对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必须努力分散和消弭分裂,对这些不同势力要提倡灵活性和适应性,才能更好的去驾驭他们。[1]
从戊戌变法中观察,既是一起救亡运动,也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运动。维新派以资本主义方案作为政治改革、社会改革的内容。戊戌变法是幼弱的资产阶级对封建主义的顽固势力争取一部分政权的斗争,具有资产阶级的性质。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维新派为了达到挤进统治机构中分享政权的目的,提出了“兴民权”、“开议院”和“君主立宪”等主张。这些主张都是帮助中国资产阶级取得政权的手段。当时顽固守旧派叫嚣“议院必不可设,君权必不可下移。”疯狂地拒绝了资产阶级任何点滴分享政权的企图。亨廷顿说“国内的让步是好的,被称为改革;国际上的让步是坏的,被称为绥靖主义。在戊戌变法期间,名义上是光绪帝亲政,实际上真正的权力核心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人物—慈禧太后。所有的重大问题的裁定,高级官员的任免都掌握在她的手里。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这是个保守的集权传统体制,在这样的体制里君主垄断了所有合法性,因而政体就无法进行和平调整以适应政治权利的扩散以及其他社会创新和政治权威来源的出现。
改革者的前提是要一种权力平衡的状态,改革和革命的发生都依赖于集权,如何处理各种形式改革的轻重缓急的问题,对改革者来说比对革命者要尖锐的多。革命者的首要目标是扩大政治参与,然后再利用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政治力量来改变社会和经济结构。保守分子则既要反对社会—经济改革,也反对扩大政治参与。而革命者却必须保持二者之间的平衡[1]。维新派的改革冲突了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顽固派的利益,依靠光绪皇帝没有依靠真实掌握核心权利的慈禧太后,没有达到一种权力平衡的状态,没有形成整个社会的革新底蕴,只是一部分没有政治实权的知识分子在奔走呼喊,这些人从未居于政治核心地位,也更谈不上在政治改革具体操作中起主导作用。
其次,改革不可全面解决,应就其环境适应性而定,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社会系统工程,在改革中要统筹兼顾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只有很好地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才可能避免因改革而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和混乱现象。因为任何改革无可避免地要触动既得利益和传统价值,必然会遇到既得利益和传统文化两方面的阻挠。这些问题的解决与改革者自身的素养、社会阅历和政治经验有着密切的关联。康有为天真认为,如果中国仿效西方与日本变法改制,则“三月而规范成,一年而有调理具,三年而效略见,十年而化大成”[2]在戊戌变法的103天中,110多道谕令像雪片一样洒落下来,很多诏令民众还未来得及领会,变法即以失败而宣告结束。这样的结果是康、梁等对当时的社会承受力及顽固派的阻挠估计不足,也是对中国具体国情分析不够深刻,以至于出现急于求成的心理和现象。
最后,要做好战略战术的应用,做为改革者要把更多注意力放在变革途径、手段和时机上,掌握这样的关系对改革者来说意义更重大。亨廷顿认为对于改革的国家来说,有两重要战略可供选择。一种是“闪电式的战略”在开始就使人们了解全部改革目标,然后竭力尽可能促使其实现,希望有尽可能多的成功。另一种战略是“费边式战略”,即隐瞒改革的目标,把改革分开来一事一办,是一种渐进式的战略。由于改革者所提出的改革方案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治进程中谁是盟友、谁是敌人的问题,这样改革者就不宜一下子提出许多改革的目标,并期望通过全方位的改革加以实现,真正考验改革者的是应当将闪电式战略与费边式战略结合起来使用。就是为实现改革的总目标,改革者应把一个个问题分隔开,一俟时机成数便尽可能迅速地解决每一个问题。“一个企图一下子得到一切的改革者到头来总是少有甚至毫无建树的。”[1]
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人士在心态上明显表现出“剧变”倾向。变法派认为改革必须是急剧而迅速的,快刀斬乱麻式的,认为只有急剧而迅速的改革才能使中国起死回生,一切渐进的、缓和的变革,已经是“远水不救近火”,无济于事,急于求变的心态。他认为皇帝只需下定决心,自上而下地发号施令,四海之内就不存在反对皇帝发出的改革圣旨的力量。[3]这就是一种单一的不成熟的闪电战的应用,维新人士的这种激进求变、盲目乐观的态度,即有现实的社会原因也与其改革者们的自身素养息息相关。
回味历史,品读人生,以史为鉴,方明得失。不以成败论英雄,然历史已是历史。叹,历史无情。
参考文献:
\[1\](美)塞缪尔.亨延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287-290.
\[2\]王晓秋,尚小明.戊戌维新学清末新政\[C\].北京:京大学出版社,1998.
\[3\]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戊戌变法(2)\[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关键词:戊戌变法;改革战略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6-0067-01
亨廷顿对改革内涵的界定是以“革命”为参照的。革命是罕见的,改革则可能更加罕见。而这两者又都不是必不可少的。改革意味着对社会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和再分配,使社会的权力结构更合理,利益分配更公平。[1]戊戌变法是一次改革运动,要改革就会有在领导、政策和政治制度发生范围有限而又迅速和缓的变化,从亨廷顿对戊戌变法改革的道路的分析,可以从三方面来看。
首先,改革者要具备两线作战,同时面对来自保守和革命两方面的反对,要想取胜,他的确要进行一场具有多条路线的战争,这场战争的参加者五花八门,一条战线上的敌人可能是另一条战线上的盟友,在改革中面对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必须努力分散和消弭分裂,对这些不同势力要提倡灵活性和适应性,才能更好的去驾驭他们。[1]
从戊戌变法中观察,既是一起救亡运动,也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运动。维新派以资本主义方案作为政治改革、社会改革的内容。戊戌变法是幼弱的资产阶级对封建主义的顽固势力争取一部分政权的斗争,具有资产阶级的性质。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维新派为了达到挤进统治机构中分享政权的目的,提出了“兴民权”、“开议院”和“君主立宪”等主张。这些主张都是帮助中国资产阶级取得政权的手段。当时顽固守旧派叫嚣“议院必不可设,君权必不可下移。”疯狂地拒绝了资产阶级任何点滴分享政权的企图。亨廷顿说“国内的让步是好的,被称为改革;国际上的让步是坏的,被称为绥靖主义。在戊戌变法期间,名义上是光绪帝亲政,实际上真正的权力核心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人物—慈禧太后。所有的重大问题的裁定,高级官员的任免都掌握在她的手里。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这是个保守的集权传统体制,在这样的体制里君主垄断了所有合法性,因而政体就无法进行和平调整以适应政治权利的扩散以及其他社会创新和政治权威来源的出现。
改革者的前提是要一种权力平衡的状态,改革和革命的发生都依赖于集权,如何处理各种形式改革的轻重缓急的问题,对改革者来说比对革命者要尖锐的多。革命者的首要目标是扩大政治参与,然后再利用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政治力量来改变社会和经济结构。保守分子则既要反对社会—经济改革,也反对扩大政治参与。而革命者却必须保持二者之间的平衡[1]。维新派的改革冲突了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顽固派的利益,依靠光绪皇帝没有依靠真实掌握核心权利的慈禧太后,没有达到一种权力平衡的状态,没有形成整个社会的革新底蕴,只是一部分没有政治实权的知识分子在奔走呼喊,这些人从未居于政治核心地位,也更谈不上在政治改革具体操作中起主导作用。
其次,改革不可全面解决,应就其环境适应性而定,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社会系统工程,在改革中要统筹兼顾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只有很好地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才可能避免因改革而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和混乱现象。因为任何改革无可避免地要触动既得利益和传统价值,必然会遇到既得利益和传统文化两方面的阻挠。这些问题的解决与改革者自身的素养、社会阅历和政治经验有着密切的关联。康有为天真认为,如果中国仿效西方与日本变法改制,则“三月而规范成,一年而有调理具,三年而效略见,十年而化大成”[2]在戊戌变法的103天中,110多道谕令像雪片一样洒落下来,很多诏令民众还未来得及领会,变法即以失败而宣告结束。这样的结果是康、梁等对当时的社会承受力及顽固派的阻挠估计不足,也是对中国具体国情分析不够深刻,以至于出现急于求成的心理和现象。
最后,要做好战略战术的应用,做为改革者要把更多注意力放在变革途径、手段和时机上,掌握这样的关系对改革者来说意义更重大。亨廷顿认为对于改革的国家来说,有两重要战略可供选择。一种是“闪电式的战略”在开始就使人们了解全部改革目标,然后竭力尽可能促使其实现,希望有尽可能多的成功。另一种战略是“费边式战略”,即隐瞒改革的目标,把改革分开来一事一办,是一种渐进式的战略。由于改革者所提出的改革方案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治进程中谁是盟友、谁是敌人的问题,这样改革者就不宜一下子提出许多改革的目标,并期望通过全方位的改革加以实现,真正考验改革者的是应当将闪电式战略与费边式战略结合起来使用。就是为实现改革的总目标,改革者应把一个个问题分隔开,一俟时机成数便尽可能迅速地解决每一个问题。“一个企图一下子得到一切的改革者到头来总是少有甚至毫无建树的。”[1]
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人士在心态上明显表现出“剧变”倾向。变法派认为改革必须是急剧而迅速的,快刀斬乱麻式的,认为只有急剧而迅速的改革才能使中国起死回生,一切渐进的、缓和的变革,已经是“远水不救近火”,无济于事,急于求变的心态。他认为皇帝只需下定决心,自上而下地发号施令,四海之内就不存在反对皇帝发出的改革圣旨的力量。[3]这就是一种单一的不成熟的闪电战的应用,维新人士的这种激进求变、盲目乐观的态度,即有现实的社会原因也与其改革者们的自身素养息息相关。
回味历史,品读人生,以史为鉴,方明得失。不以成败论英雄,然历史已是历史。叹,历史无情。
参考文献:
\[1\](美)塞缪尔.亨延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287-290.
\[2\]王晓秋,尚小明.戊戌维新学清末新政\[C\].北京:京大学出版社,1998.
\[3\]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戊戌变法(2)\[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