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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于1987年和992年先后有9个和8个自然屯发生疟疾暴发流行,平均带虫发病率分别为20.2%和9.48%,最高发病率分别达41.18%和25.41%,居民疟原虫率分别为25.79%和17.16%,最高达50.91%和41.94%,恶性疟原虫分别占91.0%和80.0%,其中有6个和2个屯的阳性者全为恶性疟,引起两次疟疾暴发流行,是内部传染源逐年积累所致,同时,由于三级疟网不健全,造成传染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