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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推免制度作为研究生自主招生的一种方式,能够多样化选拔优秀生源,但目前一些高校的推免行为存在推免标准不够公正合理,推免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并且对推免生的来源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限制,一些名校的热门专业的推免比例过高,这不仅损害了研究生教育的入学机会公平,加大了教育的层次性差别,也易导致学术垄断和学术间的近亲繁殖现象。这些已经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不堪承受之重,降低了研究生教育作为社会阶层流动的渠道、社会公平的手段等作用。
【关键词】研究生推免 教育公平 教育层次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3-0229-02
研究生教育属于选拔性的精英教育,单纯的应试考试可能使得一些缺乏创新能力,但应试能力强的学生被选拔进来,而那些自主学习能力强、创新意识强及科研能力强的“三强”人才则可能被淘汰出局,从而造成一种“优汰劣胜”的畸形局面。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很多高校通过扩大推免生的比例,以吸引“三强”人才的加入,这一举措切合了研究生教育的精英性质,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导师自主选择研究生加以指导的学术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同质化的统一考试制度在个性化人才选拔方面的制度性缺陷。但某些高校出台的一些“非正规性和主观性的补救措施,却导致大量的教育寻租和教育腐败的产生,严重影响到研究生教育机会的公平。”[1]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中的不合理现象及其危害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应包括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2]遗憾的是,一些高校制定的推免条件,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准则,弱化了研究生教育作为社会阶层流动渠道的作用,也导致学术近亲繁殖和学术垄断现象的发生。
(一)选拔机制不够透明导致教育腐败的产生
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度本质上是教育部下放给各高校相对自主招收合格研究生人才的一种特别的教育行政权力,可以归属高校自治权的范围,各高校有权根据本校的特点来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3]但从部分高校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其选拔标准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保研标准的制定权始终掌握在校方手中,容易受到人为操作,这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具体保研政策的制定是学校各个院系、部门利益博弈的结果,这使得政策在刚性之外,又增加了几分弹性,为“钱学交易”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从选拔过程看,也没有做到真正的公开透明。一则题为《骇人听闻:北大经院五门不及格照样保研》的网帖在各大论坛流传,该帖指称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小韩、小张两位同学在本科三年成绩倒数第一、第二并且多门功课不及格的情况下,却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通过学工保研①的渠道进入保研行列。[4]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容易使得出生权势阶层的学生,通过父母的关系、金钱、权力优先占有保研名额,而那些出生卑微的学生则容易被排挤,失去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为此,“学工保研”政策也常常遭到社会的诟病。
(二)不合理的条件限制,致使研究生教育成为一种屏障
《办法》总则的第七条规定:“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不同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2]可现实相却甚远。从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网中可以发现,目前中国重点大学对推免研究生资格有学校的条件限制,他们要求享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须来自211高校、985高校。北京大学规定推免生须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5]清华大学也明确规定,推免生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6]然而,在我国的高等院校中,享有研究生推免权的毕竟是少数,211高校、985高校就更少。据教育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共计311所,约占全国本科院校的36.7%,其中211高校约占36%,985高校约占12.5%。显然,推免条件中211高校、985高校的准入门槛限制,将很大一部分普通院校学生拒之门外。
研究生教育事关一个大学的科研水平,优先选拔名牌大学出身,接受了高质量本科教育的大学生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以此为借口,作为推免资格的限制,阻止那些有能力接受更高质量研究生教育的大学生继续深造的可能,则损害了教育作为实现阶层流动,维系社会公平的功能。尤其对那些集中在普通本科院校的农村学生和城市下层人员子女而言更是如此,他们已经失去了第一次进入重点大学的机会,目前重点大学推免政策中的 “唯出身论”的选拔标准阻碍了他们再进入重点院校的机会与期望。
(三)推免比例过高,造成学术垄断和近亲繁殖
除了对“出身论”的诟病,重点高校的热门专业推免比例过高更是将推免制度的公平性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间。以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例,在公布的60个系、所、中心、院的专业目录中,有39个系、所、中心、院的推免生比例超过50%,22个系、所、中心、院的推免生比例超过70%,其中信息管理系与经济学院为8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为81%,国家发展研究院为88%,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为85%-95%,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与城市与环境学院为90%,更有有超过46个专业只接收推免,包括教育学院、体育教研部、分子医学研究所、燕京学堂的所有专业,光华管理学院的统计学、会计学和企业管理专业、深圳研究生院金融学方向及金融硕士、软件工程工学硕士、法硕(法学)等。
从推免生的来源看,也主要集中于本校和与之关系密切的兄弟院校。如2015年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接受的本校推免生约占全体学生比例的64%,历史学系为50%,国家发展研究院约为46.7%,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约为40%。如18所高水平大学组成的生源互推联盟,互相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到成员高校攻读研究生。 过高的推免比例与推免生来源过于单一,容易形成一种学术垄断,阻碍学术间的交流、碰撞、融合,容易造成学术的近亲繁殖,不利于学术的多样化发展和学术创新,进而阻碍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使名校研究生教育成为仅限于少部分人的“贵族教育”,结果可能导致不同院校、不同学科出身的研究生之间的社会差距越来越巨大。可见,本应作为社会公平调节器的教育,却扮演着加大社会不公平的角色。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中不合理现象的成因分析
(一)多样化的选拔标准却忽略了教育公平
由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邓小平提出要“早出成果,早出人才”,要求“尽快地培养出一批世界一流水平的科学技术专家”,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举办重点学校,优先满足优秀人才的需求。在这种教育观念的指导下,为了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拔尖人才,同时为了规避研究生推免的单一性,促进人才选拔的多元性,“学工保研”、“单列计划”等临时性补救措施随之出台。但遗憾的是,这些政策却在推行过程中出现了教育公平被忽视、受众群体“权贵化”、及精英选拔“异化”的现象,因为这些特殊政策的施行主要集中于985或211院校,而这些院校的学生大多出身社会上层阶层。同时,由于这些政策下的推免名额有限,对这些名额的争夺也异常激烈,那些出身显赫的学生更能在推免信息的获知、推免机会的获得方面具备天然的优势。
(二)经济发展失衡,导致教育的层次性差别明显
由于历史、地理、资源等因素的制约,我国中西部的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东西部这种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失衡导致其教育层次性差别明显。因为经济是教育发展的基础,所以东部发达地区能获得更多的教育投入,建立更多的高层次本科院校,为学生提供更多接受高层次高等教育的机会。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国211和985院校共计112所,其中北京26所,约占全国比例的23.2%,江苏、上海分别为11所、9所,约占9.8%、8%;而云南、贵州、青海、宁夏、西藏等广大的中西部省份大多只有一所重点院校,且多为211院校。由此可见,我国绝大部分985或211院校分布于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而广大西部地区只占全国比例的21.4%。在高考分省划分名额和分数的政策下,东部发达地区的学生进入985或211院校的机会显然大大优于西部地区。据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来高考一本录取率最高的北京、天津、上海,一本录取率均在20%以上,而一本录取率最低的四川、山西,一本录取率平均低于5%,两者相差4倍有余。也就是说,来自东部地区的学生也更容易获得985或211院校研究生推免资格。
由于受到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制约,城乡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也导致城乡学生在接受教育的层次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距。一项针对 2007 年、2009 年和 2011 年毕业生的调查表明,来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的学生在“211”高校中的结构辈出率达到 155%; 来自乡镇的生源在“985”高校中的结构辈出率仅为73%。这决定了城乡学生将来获得保研资格的差别也大概如此。
由于接受了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东部发达地区和城市地区的学生更容易获得进一步的个人发展,最后转换为优质的人力资源,反哺当地经济的发展。这种教育的不公平进而加剧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中西部和农村地区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东部和城市地区进入良性循环的阶段。
(三)维护特权利益造成的资源垄断
中国的大学改革是以政府为主导,为了国家建设的需要,集中有限的资源举办重点大学,进而形成了“重点大学终身制度”,并且每年为重点大学投入巨大的教育经费,使得它们集中了最优质的师资、教学设备、科研设施等,成为教育改革的既得利益者,逐渐形成了基于部门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团。由于对资源的垄断,加上缺乏有效的社会参与和利益博弈机制,这些掌控重要资源的权力部门主导的改革往往基于自身利益的延续,当前推免生比例尤其是本校推免生比例过高、推免生来源重点大学尤其是名校就是证明,这一行为使得学术资源被一个具有排斥性和封闭性的利益群体占据,结果学术资源的流动性能力丧失,学术在少部分群体内部进行繁殖。
可见,目前的研究生推免行为大大降低了社会底层群体继续接受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优质研究生教育的机会,结果导致社会阶层不平等现象得以延续并进一步扩大。因此,健全推免机制,加强对推免过程的监督,合理规划相关高校有关专业招收推免生的比例成为必需,如此才能维护社会底层群体的利益,进而逐步缩小或消除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因为“任何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或文化方面的低下状况,都应尽可能从教育制度本身得到补偿”。即使教育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获得同等的发展,但至少必须保证每个人都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注释:
①保研一般以学业成绩为主要指标,但也有几种特殊的保研类型(如学工成绩突出的学工保研、参加支教,支边计划的、具有特长做出特别贡献的单列计划)。“学工保研”的学生,在读研前必须到边远地区支教一年或在学校工作两年,申请者多为学生干部。
参考文献:
[1]张国栋.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11(10):37-39.
[2]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EB/OL].http://yz.chsi.com.cn/kyzx/zcdh/201308/20130823/497414078.html, 2013-08-23.
[3]田飞龙.保研制度之我见[EB/OL].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Html/Article_53518.shtml ,2015-6-10.
[4]北大经济学院:“学工保研”不看重成绩[EB/OL].http://news.163.com/09/1023/06/5M9RJNAS000120GR.html,2009-10-23.
[5]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EB/OL].http://aero.pku.edu.cn/shownews.asp/174.html,2014-09-9.
[6]清华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EB/OL].http://www.med126.com/Article/2014/1022305.html,2014-09-3.
【关键词】研究生推免 教育公平 教育层次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3-0229-02
研究生教育属于选拔性的精英教育,单纯的应试考试可能使得一些缺乏创新能力,但应试能力强的学生被选拔进来,而那些自主学习能力强、创新意识强及科研能力强的“三强”人才则可能被淘汰出局,从而造成一种“优汰劣胜”的畸形局面。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很多高校通过扩大推免生的比例,以吸引“三强”人才的加入,这一举措切合了研究生教育的精英性质,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导师自主选择研究生加以指导的学术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同质化的统一考试制度在个性化人才选拔方面的制度性缺陷。但某些高校出台的一些“非正规性和主观性的补救措施,却导致大量的教育寻租和教育腐败的产生,严重影响到研究生教育机会的公平。”[1]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中的不合理现象及其危害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应包括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2]遗憾的是,一些高校制定的推免条件,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准则,弱化了研究生教育作为社会阶层流动渠道的作用,也导致学术近亲繁殖和学术垄断现象的发生。
(一)选拔机制不够透明导致教育腐败的产生
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度本质上是教育部下放给各高校相对自主招收合格研究生人才的一种特别的教育行政权力,可以归属高校自治权的范围,各高校有权根据本校的特点来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3]但从部分高校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其选拔标准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保研标准的制定权始终掌握在校方手中,容易受到人为操作,这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具体保研政策的制定是学校各个院系、部门利益博弈的结果,这使得政策在刚性之外,又增加了几分弹性,为“钱学交易”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从选拔过程看,也没有做到真正的公开透明。一则题为《骇人听闻:北大经院五门不及格照样保研》的网帖在各大论坛流传,该帖指称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小韩、小张两位同学在本科三年成绩倒数第一、第二并且多门功课不及格的情况下,却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通过学工保研①的渠道进入保研行列。[4]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容易使得出生权势阶层的学生,通过父母的关系、金钱、权力优先占有保研名额,而那些出生卑微的学生则容易被排挤,失去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为此,“学工保研”政策也常常遭到社会的诟病。
(二)不合理的条件限制,致使研究生教育成为一种屏障
《办法》总则的第七条规定:“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不同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2]可现实相却甚远。从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网中可以发现,目前中国重点大学对推免研究生资格有学校的条件限制,他们要求享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须来自211高校、985高校。北京大学规定推免生须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5]清华大学也明确规定,推免生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6]然而,在我国的高等院校中,享有研究生推免权的毕竟是少数,211高校、985高校就更少。据教育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共计311所,约占全国本科院校的36.7%,其中211高校约占36%,985高校约占12.5%。显然,推免条件中211高校、985高校的准入门槛限制,将很大一部分普通院校学生拒之门外。
研究生教育事关一个大学的科研水平,优先选拔名牌大学出身,接受了高质量本科教育的大学生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以此为借口,作为推免资格的限制,阻止那些有能力接受更高质量研究生教育的大学生继续深造的可能,则损害了教育作为实现阶层流动,维系社会公平的功能。尤其对那些集中在普通本科院校的农村学生和城市下层人员子女而言更是如此,他们已经失去了第一次进入重点大学的机会,目前重点大学推免政策中的 “唯出身论”的选拔标准阻碍了他们再进入重点院校的机会与期望。
(三)推免比例过高,造成学术垄断和近亲繁殖
除了对“出身论”的诟病,重点高校的热门专业推免比例过高更是将推免制度的公平性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间。以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例,在公布的60个系、所、中心、院的专业目录中,有39个系、所、中心、院的推免生比例超过50%,22个系、所、中心、院的推免生比例超过70%,其中信息管理系与经济学院为8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为81%,国家发展研究院为88%,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为85%-95%,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与城市与环境学院为90%,更有有超过46个专业只接收推免,包括教育学院、体育教研部、分子医学研究所、燕京学堂的所有专业,光华管理学院的统计学、会计学和企业管理专业、深圳研究生院金融学方向及金融硕士、软件工程工学硕士、法硕(法学)等。
从推免生的来源看,也主要集中于本校和与之关系密切的兄弟院校。如2015年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接受的本校推免生约占全体学生比例的64%,历史学系为50%,国家发展研究院约为46.7%,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约为40%。如18所高水平大学组成的生源互推联盟,互相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到成员高校攻读研究生。 过高的推免比例与推免生来源过于单一,容易形成一种学术垄断,阻碍学术间的交流、碰撞、融合,容易造成学术的近亲繁殖,不利于学术的多样化发展和学术创新,进而阻碍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使名校研究生教育成为仅限于少部分人的“贵族教育”,结果可能导致不同院校、不同学科出身的研究生之间的社会差距越来越巨大。可见,本应作为社会公平调节器的教育,却扮演着加大社会不公平的角色。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中不合理现象的成因分析
(一)多样化的选拔标准却忽略了教育公平
由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邓小平提出要“早出成果,早出人才”,要求“尽快地培养出一批世界一流水平的科学技术专家”,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举办重点学校,优先满足优秀人才的需求。在这种教育观念的指导下,为了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拔尖人才,同时为了规避研究生推免的单一性,促进人才选拔的多元性,“学工保研”、“单列计划”等临时性补救措施随之出台。但遗憾的是,这些政策却在推行过程中出现了教育公平被忽视、受众群体“权贵化”、及精英选拔“异化”的现象,因为这些特殊政策的施行主要集中于985或211院校,而这些院校的学生大多出身社会上层阶层。同时,由于这些政策下的推免名额有限,对这些名额的争夺也异常激烈,那些出身显赫的学生更能在推免信息的获知、推免机会的获得方面具备天然的优势。
(二)经济发展失衡,导致教育的层次性差别明显
由于历史、地理、资源等因素的制约,我国中西部的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东西部这种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失衡导致其教育层次性差别明显。因为经济是教育发展的基础,所以东部发达地区能获得更多的教育投入,建立更多的高层次本科院校,为学生提供更多接受高层次高等教育的机会。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国211和985院校共计112所,其中北京26所,约占全国比例的23.2%,江苏、上海分别为11所、9所,约占9.8%、8%;而云南、贵州、青海、宁夏、西藏等广大的中西部省份大多只有一所重点院校,且多为211院校。由此可见,我国绝大部分985或211院校分布于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而广大西部地区只占全国比例的21.4%。在高考分省划分名额和分数的政策下,东部发达地区的学生进入985或211院校的机会显然大大优于西部地区。据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来高考一本录取率最高的北京、天津、上海,一本录取率均在20%以上,而一本录取率最低的四川、山西,一本录取率平均低于5%,两者相差4倍有余。也就是说,来自东部地区的学生也更容易获得985或211院校研究生推免资格。
由于受到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制约,城乡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也导致城乡学生在接受教育的层次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距。一项针对 2007 年、2009 年和 2011 年毕业生的调查表明,来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的学生在“211”高校中的结构辈出率达到 155%; 来自乡镇的生源在“985”高校中的结构辈出率仅为73%。这决定了城乡学生将来获得保研资格的差别也大概如此。
由于接受了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东部发达地区和城市地区的学生更容易获得进一步的个人发展,最后转换为优质的人力资源,反哺当地经济的发展。这种教育的不公平进而加剧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中西部和农村地区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东部和城市地区进入良性循环的阶段。
(三)维护特权利益造成的资源垄断
中国的大学改革是以政府为主导,为了国家建设的需要,集中有限的资源举办重点大学,进而形成了“重点大学终身制度”,并且每年为重点大学投入巨大的教育经费,使得它们集中了最优质的师资、教学设备、科研设施等,成为教育改革的既得利益者,逐渐形成了基于部门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团。由于对资源的垄断,加上缺乏有效的社会参与和利益博弈机制,这些掌控重要资源的权力部门主导的改革往往基于自身利益的延续,当前推免生比例尤其是本校推免生比例过高、推免生来源重点大学尤其是名校就是证明,这一行为使得学术资源被一个具有排斥性和封闭性的利益群体占据,结果学术资源的流动性能力丧失,学术在少部分群体内部进行繁殖。
可见,目前的研究生推免行为大大降低了社会底层群体继续接受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优质研究生教育的机会,结果导致社会阶层不平等现象得以延续并进一步扩大。因此,健全推免机制,加强对推免过程的监督,合理规划相关高校有关专业招收推免生的比例成为必需,如此才能维护社会底层群体的利益,进而逐步缩小或消除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因为“任何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或文化方面的低下状况,都应尽可能从教育制度本身得到补偿”。即使教育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获得同等的发展,但至少必须保证每个人都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注释:
①保研一般以学业成绩为主要指标,但也有几种特殊的保研类型(如学工成绩突出的学工保研、参加支教,支边计划的、具有特长做出特别贡献的单列计划)。“学工保研”的学生,在读研前必须到边远地区支教一年或在学校工作两年,申请者多为学生干部。
参考文献:
[1]张国栋.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11(10):37-39.
[2]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EB/OL].http://yz.chsi.com.cn/kyzx/zcdh/201308/20130823/497414078.html, 2013-08-23.
[3]田飞龙.保研制度之我见[EB/OL].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Html/Article_53518.shtml ,2015-6-10.
[4]北大经济学院:“学工保研”不看重成绩[EB/OL].http://news.163.com/09/1023/06/5M9RJNAS000120GR.html,2009-10-23.
[5]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EB/OL].http://aero.pku.edu.cn/shownews.asp/174.html,2014-09-9.
[6]清华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EB/OL].http://www.med126.com/Article/2014/1022305.html,2014-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