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至今习惯法的历史变迁分析——基于山东省H村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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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H村各类习惯规范的调研,我们看到民初至今习惯法的变迁幅度也许并没有学者们直观印象中的那么大,仍有半数的习惯规范在发挥着钩织乡村社会经济秩序的功用。借鉴文化的变迁机制,习惯法的变迁机制主要有濡化机制和涵化机制。濡化机制主要表现为习惯法在纵向的代际之间的传承;而涵化机制主要是习惯法对其他规范体系的借取。正是在濡化机制和涵化机制的双重作用下,民初的习惯法变迁演化为现今的习惯规范。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of all kinds of customary norms in village H, we can see that the change of customary law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o the present may not be as large as the visual impression of scholars. There are still half of the customary norms in playing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function. Drawing on the mechanism of cultural change, the mechanisms of change of customary law are mainly the mechanism of digestion and the mechanism of change. The mechanism of pervaporation is mainly manifested as the inheritance of customary law in the vertical intergenerational system. The mechanism of acculturation is mainly the borrowing of other normative systems by customary law. It is in the dual role of the mechanism of pervaporation and the mechanism of acculturation that the change of customary law in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evolved into the present customary n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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